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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广西高级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区法院着力深挖“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对2013年以来的涉黑案件进行线索再排查,截至今年5月10日,共移送涉黑犯罪线索58条、涉恶犯罪线索1187条、“保护伞”线索200条,受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5人,裁判生效5件5人。
据统计,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5月10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91件(涉黑54件、涉恶337件),共审结257件(涉黑案件34件、涉恶案件223件),占受理案件数的65.73%。其中,经审判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的有187件1241人(涉黑32件312人、涉恶155件92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5人,重刑率为30.22%,判决追缴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财产达1.821亿元。
另外,全区法院全面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共审结涉枪涉爆类案件1248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毒、投毒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335件,审结盗抢骗案件15956件,审结黄赌毒案件11114件,审结食药环案件2765件。
今年4月11日至5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进驻广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以来,全区法院一审审结并认定涉黑涉恶案件23件136人,比上月增长76.92%、24.77%。
■典型案例
1 为非作歹十载 一恶霸被判20年
符志康今年39岁,绰号“天养哥”。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符志康纠集李军宗等人,在北海市海城区红路岭村、金癸市场一带,开设“抓摊局”“鸡针局”赌场,垄断金癸市场莲藕批发生意非法牟利。
2008年后,逐步形成以符志康为首、李军宗等近20人的犯罪团伙。之后,符志康将赌场分派给手下骨干成员,进一步扩张了犯罪团伙势力,并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违规建设铺面出租、垄断市场经营等多种手段非法聚敛财产超过200万元,并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拥有非法枪支及大量的刀具、铁棍等暴力工具,对危害其组织利益、威胁动摇其江湖地位的,便拿枪、持棍,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打击、压制。
该犯罪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红路岭村、金癸市场一带人口密集区及商业中心区域,长年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7年5月符志康被逮捕。
今年4月24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对符志康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符志康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军宗等14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款。
2 牵涉11项罪行 黑老大获刑25年
2003年开始,为追求黑道名气,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叶富林先后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钦州市浦北县石埇镇及周边地区不断通过逞强斗狠,彰显其在当地的强势地位,2006年后,逐渐形成了以叶富林为组织、领导,陈飞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罗盛隆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排除竞争对手,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垄断浦北县石埇镇的赌场、香蕉包装纸箱销售市场等方式,大肆聚敛钱财,并将获取的非法利益为该组织人员发放工资,提供住宿、伙食、娱乐方面的支出,以及出事后由该组织负责“善后”,以此作为笼络、控制该组织人员和维系该组织生存、发展、壮大的方式。
多年来,该组织在浦北县石埇镇及周边地区,不断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欺凌普通群众,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实施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5起、非法拘禁1起、妨害公务1起、强迫交易1起,导致2人重伤、9人轻伤、3人轻微伤,对石埇镇形成了重大影响,在石埇镇及周边地区赌场、石埇镇香蕉纸箱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今年4月12日,玉林市博白县法院对叶富林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叶富林犯11项罪名,获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14名涉黑被告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二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