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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5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惠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惠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惠兴”)向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并以惠州惠兴名下80263㎡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以惠州惠兴名下46469㎡的土地提供阶段性抵押担保,资金用途为惠州市中洲河谷花园一期项目开发,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同时公司为惠州惠兴向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贷款按我司所持有的惠州惠兴的60%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详见2019-23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本次为惠州惠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惠兴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3.6亿元,本次公司为惠州惠兴向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提供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担保额度为0.6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惠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6981234313
3、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1日
4、 注册地点: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图书馆404
5、 法定代表人:康卫兵
6、 注册资本:100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室内建筑装饰工程;物业管理;承接土石方工程。
8、 股权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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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惠州惠兴向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贷款按我司所持有的惠州惠兴的60%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决定本次担保具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97,000.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76,50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7,8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5%;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5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地”)的告知函,告知公司中洲置地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补充质押”),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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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充质押给国信证券的股份质押期限为自2019年8月8日至向国信证券办理购回手续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8月8日,本次补充质押后中洲置地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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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中洲置地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中洲置地《部分股权补充质押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