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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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既可以给公司赋能,又可以突破创业期的资金资源限制,吸纳激励优秀人才,但如果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则很可能引发纠纷。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人员的变动,如果不能事先约定好股权退出机制,则很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例如,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人因健康、家庭变故或能力等原因无法胜任合伙企业工作,离职时不想退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却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这样就很容易导致股权纠纷。
因此,合伙企业在设计股权架构时,应该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并在协议中做出相关约定。
1、提前设定退出机制
在股东协议中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可以退出公司,以及退出时的股权处理方式。这样,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按照一定形式退出,一方面,对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
2、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对于中途主动退出的合伙人,考虑到对公司的历史贡献及对公司文化建设的影响,退出时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或最近一轮融资估值对退出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适当溢价回购。
3、设定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