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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 B 股 编号:临 2015—033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鼎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控股集团”)以借款形式向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
足各种业务发展需要,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展期。资金使用费用按
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由于此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
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资助方介绍
名称: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0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许宝星
注册资本:53,388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企业资产重
组、收购、兼并的咨询服务,经营信息咨询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鼎立控股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24.1%的股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财务资助构
成关联交易。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鼎立控股集团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额度的财
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展期。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在借款额度内连
续、循环使用。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鼎立控股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
金支持,体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加快公司发展。
五、审议程序
1、 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
受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在资金使用费用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的情况下,接受控股股东不超过 2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此项资金主要是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也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
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
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
露。”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免于按关联交易的方式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