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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4-05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六
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
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 、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 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对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
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
2013年12月31日
变更前的余额 变更调整金额 变更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11,274,668.44 11,274,668.44
长期股权投资 82,060,142.34 -11,274,668.44 70,785,473.90
(2)母公司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 179,685,071.23 -11,274,668.44 168,410,402.8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
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 ,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
、 、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
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
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张文良先生、李瑞峰先生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
益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