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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消息,决定自2019年6月3日结算时起,对股指期货实施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
据了解,股指期货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是指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的跨品种双向持仓,按照交易保证金单边较大者收取交易保证金。
自2014年10月27日起,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实施了同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并自2015年7月10日起率先对国债期货实施了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期货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实施以来,市场运行安全平稳,取得积极效果。在同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基础上对股指期货实施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有助于降低股指期货跨品种运行成本,进一步促进功能发挥。
中信期货研究部张革表示,为满足各种交易策略需要,许多投资者可能要参与到期指多个品种、不同方向的交易中。股指期货实施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将提高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便于各类市场参与者实施更为灵活的交易策略。
浙商期货研究中心主管沈文卓指出,从国际上看,许多成熟的期货市场都引入了相应的保证金制度。我国股指期货引入跨品种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有利于在提高风险管理质量的同时降低市场运行成本。
同日,为进一步提升交易所监管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中金所还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规定也将于6月3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增加交易限额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风控措施,防范市场风险;二是提升异常交易管理的制度层级,将监控指引升级为《异常交易管理办法》,优化异常交易类型,明确实控关系账户组异常交易合并规则,加强会员管理责任。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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