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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3月31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了《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属于此次试点的范围。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获悉,4月16日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4月23日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将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使用失效证件
将被银行拒绝办理业务
据记者了解,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此次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如果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挂失、失效,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银行是否将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据了解,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者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另一方面,银行如果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挂失、失效证件,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如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个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进行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
此外,个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核查银行反映;如仍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反映。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联系电话:010-59832987。
办理新证后
应及时销毁旧身份证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要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如果补办了新身份证,旧身份证又找到的,要及时将旧身份证销毁,避免办理业务时因拿错身份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进一步提醒市民,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次新规实施诈骗。市民要加强防诈骗意识,如果有接到任何电话或短信,声称身份证过期、失效要求登录指定网址补录身份信息,或者要求提供密码、验证码的,千万不可相信。如果市民不能确认信息真伪的,可以拨打银行官方服务电话或向110咨询、举报。
原文标题:核查失效身份证:使用失效证件将被银行拒绝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