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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不仅没有管好自己,也没有带好班子,使包括我在内的5名班子成员都出现了违纪行为,真是追悔莫及。”近日,有关工作人员将处分决定书送达马昌营镇毛官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志国手中时,他后悔地说。
今年5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张志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该村另外4名时任村干部陈某甲、侯某某、耿某某、陈某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要从一封特殊的举报信说起。去年底,平谷区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来信,反映张志国、毛官营村村委会主任陈某甲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侯某某、耿某某、陈某乙冒领村农技员补贴并进行私分等问题。举报人正是陈某乙。
这一线索被交由我所在的第六审查调查室进行初核。
“我觉得愧对了组织的培养,我愿意把分到的钱上交组织。”当我们找到陈某乙了解情况时,他说明了自己主动反映问题的原因。
由于接到问题线索时正值村“两委”换届期间,因此必须快查快结。经过仔细分析,我们认为冒领并私分村农技员补贴的线索清晰具体,因此决定将此作为突破口。
在调取了必要的证据材料后,我们分成两个小组,分别与张志国及其他相关人员谈话。
“2013年各村设立农技员,当时张志国在村‘两委’会上说,我们村不设专门的农技员,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年底把农技员补贴取出来,大家平分……”
“我们村有一个邮递员岗位,每月400元补贴。私分邮递员补贴也是我们共同商量的,一直分到2017年底……”
随着谈话的不断深入,外围证据的不断获取,事实框架逐渐清晰起来。
经立案查实,2011年,平谷区在符合条件的村设立邮递员岗位,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在张志国的提议下,毛官营村由陈某甲担任,但未承担实际工作。2013年至2017年,村邮递员的全部补贴共计2.4万元,被村“两委”成员私分,张志国分得6000元,其他村干部分得4000元至6000元不等。
2013年,平谷区建设村级农技员队伍,规定“凡享受公共服务性补贴或工资性收入的人员不得选聘”。同样是在张志国的提议下,毛官营村由陈某甲担任农技员。2013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农技员补贴共计8.1万元,被村“两委”成员作为奖金私分,每人分得1.62万元。
2016年9月,张志国带领该村“两委”班子成员,驾驶公车与某绿化公司法人武某某共同到塞罕坝旅游,所有费用均由武某某支付,花费约7000元。
“我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没有带头履职,违反规定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私分农技员和邮递员补贴,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张志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最终,张志国等人均受到了党纪处分,村“两委”换届参选资格也被取消。张志国在2017年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过党纪处分,具有从重或加重情形,因此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某乙因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具有从轻或减轻情形,因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平谷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同时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所占比例逐年下降。
(王国玺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