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金融新闻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简称“五五纲要”)。
其中第条(八)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制度体系,46项内容: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源头治理机制。推动制定强制执行法。强化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性、可执行性,建立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内容不明确的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执行转破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完善执行与破产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进“执转破”案件的快速审理,促进执行积案化解。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着力解决针对个人的执行不能案件。
什么是破产法?
破产:是指作为自然人的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目前中国的破产法其实只是“半部破产法”,因为只涉及到企业破产,并没有提到自然人破产。)
举个例子:如果你欠债没法还钱,你申请破产,法院会清算你的个人财产,留给你必要的生存开支,其他财产全部用来还债。如果还不够,就规定一定的期限,这期间你除了基本生活费外,其他钱全部要用来还债,限制高消费。规定期限之后你就恢复自由,不管是否还完债务,都可以重新开始了。
是不是申请破产就不用还钱了?
此政策一出,网友大呼吃惊:不管是否还完债务,都可以重新开始?那“老赖”以后欠钱直接申请破产就好了,谁还要还钱?
破产法是在保护“老赖”吗?不是的!
- 专家:破产不等于免责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说:并不是申请破产就可以获得免责,更不要把个人破产等同于“逃废”个人债务。
个人申请破产,虽然可以免除一定的债务,但是也不是完全就不用还债了,在国外一般是与个人信用体系建立起来的,工作,生活,婚姻、高消费等仍然都会受到限制,如果不是真的还不起,压力巨大,也没人愿意申请破产。
此外,免责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债务人都能免责。
- 申请破产的限制
- 如果有欺诈行为,比如抽逃资产、欺诈债权人、损害债权利益等行为,各国是不予免责的,甚至要追究责任;
- 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免责:比如美国,大学生贷款是不能免责的;
- 根据个人在破产程序中已偿还债务的比例,确定免责期。在免责期之前,个人所有的收入,除个人和家庭必要开支外,都要用于还债。
即:并不是申请破产就一了百了,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是需要还债、履行义务。
为什么要有个人破产制度
既然申请了破产后还是要还债,那么为什么还要出台“破产法”呢?
- 个人破产制度的考量
1.更好的惩戒到“老赖”当事人:
我们知道一般有钱不还的人会被贴上“老赖”的标签,而对于那些确实无力承担债务的人呢?其实也应该给个机会翻身,他们不必再为各种黑名单受限制,但会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2.规避以往执行漏洞,防止“老赖”转移财产:
另外,原先“老赖”的执行也会有一定的问题,比如“老赖”的财产发生了转移或者失踪无法联系等,而破产法的出台,就能很好的规避此种风险;
3.减少矛盾产生:
再者就是,如果强行追债,“老赖”亲人等无辜者受到牵连,容易引起矛盾激化。
网友:支持!对“老赖”应该分情况
目前对于破产制度的讨论,很多人都表示支持,觉得对于“老赖”,是应该采取“区别对待”:
但其中也不乏有不支持的声音: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这种心态,感觉有法律为自己兜底,手有借款,心中不慌,大不了申请破产。
但“老赖”别开心得太早:“哪怕个人破产制度今后会出台,但国家对失信人的惩戒依然不会放松!”
对与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你的看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