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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财小妹的第241篇原创文章
个人破产法来了!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简称“五五纲要”)。
“五五纲要”再次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着力解决针对个人的执行不能案件。
不到半年时间,最高法律就连续4次提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这已经很明确传达出一个信号:中国的“个人破产”立法正在被提上日程。
那么国家为什么突然要建立个人破产法,这对我们有什么影响,是不是意味着借钱可以不用还了呢?
什么是个人破产法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当下,中国的破产法其实只是“半部破产法”,因为只涉及到企业破产,并没有提到自然人破产。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都有自然人破产的制度。
中国的企业破产法在2006年8月颁布,并且于2007年6月1日实施,但个人破产法在国内还是个新鲜事。
那么,个人破产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因为消费或者经营,欠下了大量的债务,一般都遭遇持续不断的追债。
比如,当下的现金贷借款人,如果借了大笔钱但无法偿还,一般都会受到不断的追债,在这种情况,有的借款人往往生不如死,被迫离婚、逃亡,甚至自杀;但就算是消失了,他的家人也可能持续遭到骚扰。
如果有了个人破产制度,情况就变得不一样的,如果还不起钱,就可以跟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以香港为例子,如果一个人申请破产,法院会摸清债务人的所有财产,然后给债务人留下基本的生活资金,其他的财产用来还债。
如果这些钱还不够还债,一般法院会规定破产人有4-5年的破产时间,这段时间,破产人除保留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外,其他全部收入都需要交给受托人用于还债。
当然,破产人在这段时间不能有高消费的行为,而且在信贷消费超过100港币的时候,还需要告知对方自己破产人的身份。
4-5年的破产时间过去之后,就算债务没有还清也不用再还了,他可以解除破产状态,重新生活,甚至重新创业。
说白了就是,如果你欠债没法还钱,你申请破产,过个几年时间,你就恢复自由,可以重新开始了。
毋庸置疑,这确实是非常人道的法律制度安排。
事出有因
可能大家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在目前这个阶段提出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我们先来看一组具体数据。
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同比增长105%;但这三年来生效裁判文书的主动履行率算是比较低,2015年为44.76%,2016年为50.52%,2017年为56.97%。
也就是说,大概有40%多未自动履行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其中又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需要解释的是,所谓“执行不能”,指的是就算法院费尽一切的措施,被执行人也没有还债的能力,也没有财产可以还债。
如果有人已经没有能力还债,法院还要长时间强迫执行,实在是浪费时间、财力,更主要的是,当下居民杠杆率上升,还不起钱的人越来越多。
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末,住户贷款(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余额47.9万亿,同比增长18.2%。其中消费性贷款(短期和中长期贷款)37.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9.9%。
从上图可以看出,从2015年以来,住户贷款不是跟以往一样平缓地上升,而是以更大的斜率高速上升。
与之伴生的是,银行的信用卡、互联网机构的信用类产品、消费金融类贷款、现金贷等异常增长。
自2017年以来,信用卡信贷余额保持30%以上的增速,到了截至2018年6月末,信用卡信贷余额为6.26万亿元,较2017年6月末增长33.48%。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133家,贷款余额9550亿元。
除此之外,当下中国现金贷十分旺盛,这些数据都没有算进去。
如果简单将银行贷款、信用卡、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余额加总,居民部门的贷款高达55.12万亿元。
大家这样借钱消费,居民杠杆率已经到超过美国次贷危机前的水平。
央行报告显示,如果以住户部门总债务与可支配收入进行比较: 2017年底,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高达112.2%
确实,已经有一大批人面临入不敷出的风险,甚至出现断供、断贷的事实。
2017年,公积金贷款逾期金额高达10.58亿元,相比2016年的7.86亿元上升了34.6%。
2018年6月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已经达到756.67亿元,而2010年,这一数字仅为76.86亿元,不到8年时间增长近10倍!
2018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03万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3%,同2017年的1.74%增加了0.09%。
显然,国家是预判到了未来几年,各种债务纠纷可能会越来越多,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任由发展下去,不仅会引发经济风险,还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但如果有了个人破产法,一个人即便欠了一屁股债,能清偿的债务让法院去执行清偿,其余无法偿还的,个人只要过几年苦日子继续还款,社会自然不会太乱。
老赖别高兴得太早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这种心态,感觉有法律为自己兜底,手有贷款,心中不慌,大不了申请破产。
但我要告诉大家千万不要有这种侥幸心理,因为国家既然敢让你借钱不还,就敢让你寸步难行。
早在2014年,国家就开始放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
这份国务院的文件提出全国要构建一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
现在北京已经开始有进一步的动作,2018年11月已经提出:2020年底前完成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并建成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北京“个人诚信分”工程。
这个分数将会从你的消费习惯、社交关系、债务行为等计算得出,并且作为一个公共记录分数。
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做事风格,真的要做点什么事,总是很早就开始布局,北京构建城市信用分的做法就是响应国家的政策。
北京作为首都,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这种做法必然会引来很多地方的效仿。
所以,哪怕个人破产制度今后会出台,但国家对失信人的惩戒依然不会放松,不良的个人信誉依然会对个人甚至孩子的工作、生活、社交、出行、升学和婚姻等多个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所以,一般人除非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申请破产的,只能老老实实埋头苦干把所有的债务还了。
现在社会上无赖的人很多,有些人就是想恶意借款欠款,这些人迟早会被收拾的。同时我也提醒大家,当个人破产法出台之后,“借钱给别人”要万分谨慎,毕竟借出去的钱就像泼出去的水。
未来是信用社会,我们都是一个透明人,如果身上有污点,我们自然会受到严重的鄙视。
所以在经济生活和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信用,避免经济或者人格“破产”。国家既然在行动,我们也要紧跟国家的步伐,做一个有信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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