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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于2018年8月27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降低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参加本次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30,348,736.4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24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81,050,181.02份)的81.9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30,348,736.43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8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8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降低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会议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8年8月28日)起执行新的管理费率。
四、备查文件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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