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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进入开发区审批局“业务微讲堂”!以往我们经常会听到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反映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了避免企业在材料准备阶段的“往返跑”,今天开始我们就业务办理为大家进行讲解,做到“业务明明白白办,流程简简单单走”。
今天,我们首先来和大家讲一下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第一步:
打开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云窗办照,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安装河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打开APP,进入登录页,录入申请人手机号和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根据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如下图:
第二步:
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主页,点击“操作指南”,可查阅此APP的使用说明;点击“个体设立”,即进入个体的设立登记申请填报流程;点击“我的签名待办”,可对提交信息进行签名确认;点击“我的业务”,可查看、编辑和提交所办业务申请 ,如下图:
第三步:
选择拟设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供两个选项,分别是“直接申请”和“已有核准名称”。选择“直接申请”,填报拟设个体名称信息并点击“名称查重”按钮进行检查。选择 “已有核准名称”,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已经核准的名称。尚未核名(包括需要核名或无需核名)的,请选择“直接申请”;如下图:
第四步:
填报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如下图:
第五步:
填报经营场所信息。如下图:
第六步:
选择主营行业门类及子类。如下图:
第七步:
点击“经营范围”项,输入经营范围关键字,查询所需经营范围,在结果清单中点击某项经营范围后,选中的第一项默认为“主营范围”,若已选中的“主营范围”被删除,则后续所选经营范围会默认设置为“主营范围”。如下图:
第八步:
填报经营者信息,对于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还需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如下图:
第九步:
填报党建信息。如下图:
第十步:
填报许可文件信息。点击“+”按钮即可填写相关许可文件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下图:
第十一步:
预览系统生成的材料并补充委托代理人信息。点击“信息完善”按钮即可填写相关委托代理人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 若“组织形式”为“家庭经营”,或者“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且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为不同人员,则提交成功后进行签名并返回首页或我的业务列表,待相关人员全部签名完毕后才可继续提交申请至登记机关;若“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且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则提交成功后直接显示签名页面,签名成功后可预览填报信息,并正式提交登记机关。如下图:
第十二步:
申请人(包括申请信息中的家庭成员)通过点击首页中的“我的签名待办”,进入申请列表页面。选择具体申请后,申请人查看相关待签名材料并点击“签名”。如下图:
第十三步:
申请人(包括申请信息中的家庭成员)点击首页中的“我的业务”,进入申请列表页面。对于状态为“签名完毕”的申请,如需再次修改,点击“编辑申请”,修改完善后再次签名提交;对于确认申请提交的,点击“提交申请”,查看申请详情后点击“提交”,确认提交完整申请。如下图:
备注:完成申请提交成功并由登记机关核准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APP查看申请状态,核准通过的,可根据自主选择的营业执照领取方式,通过邮寄或到登记机关窗口领取执照。
END
来源:清河县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