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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6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破网打伞”取得的阶段性新成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介绍有关情况。
乔洪翔副检察长在发布会上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落实捕诉一体机制,严把法律政策标准,共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69人,其中“警伞”92人,“官伞”44人。已提起公诉126人,法院已判决77人。其中,今年以来,共受理移送起诉104人,“警伞”41人,“官伞”33人,已提起公诉93人,法院已判决54人。
百日攻坚战以来,省检察院指导全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依法快审快诉一批黑恶犯罪案件。在5月13日至17日第一批集中起诉22件140人、5月20日至6月10日第二批集中起诉42件279人黑恶犯罪案件基础上,6月11日至6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再次集中起诉13件55人黑恶犯罪案件,涉黑案件2件16人,涉恶案件11件39人。
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进驻黑龙江开展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力落实 “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亮剑扫除黑恶势力,刀刃向内“破网打伞”,聚焦职能同向发力,深挖彻查戮力攻坚,在“核实立案一批”、“依法判结一批”、“剖析公示一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新成效。
雷霆出击,依法立案查办一批涉黑恶“保护伞”。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庇护的“警伞”。检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先行查办检察干警涉伞案件,不护短,不怕揭丑,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剖析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广大政法干警明底线、知敬畏,提高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日前,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立案侦查11名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其中包括检察干警2人,公安干警6人,法院干警3人,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期待。
精准发力,依法审查公诉一批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落实捕诉一体机制,严把法律政策标准,依法审查公诉一批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其中,刘亮、刘功楠、程子江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是一起典型的监狱干警为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透露侦查信息,充当“保护伞”案件。刘亮、刘功楠、程子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聚力攻坚,依法集中起诉一批黑恶犯罪案件。
其中,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立利用职权,组织领导家族成员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及犯罪事实32起,罪名13个,充当“保护伞”,建立“关系网”,强买强卖煤矿,非法垄断砂石销售,插手房地产开发,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第14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省检察院具体指导佳木斯市检察院专案组,坚持法定标准,严守法定程序,依法从严从快审查。6月14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刘立等15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乔洪翔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精准对标中央第14督导组督导要求,照单全收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以督导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