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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鹏远公寓住宿收费高达每学期16640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8月26日下午,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宣传部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校方已关注并正在处理此事,具体情况将等处理结果出来后公布。
据悉,鹏远公寓的住宿收费中,除了1200元住宿费外,还有千元至万元不等的服务费。多名学生表示,需要与鹏远公寓所属公司签订增值服务协议书,同意自愿租住公寓且接受增值服务。南都记者了解到,河北省发改委2017年曾在官网回应称,高校后勤实体直接与学生个人或家长签订住宿协议,有违教育部相关规定。
高校公寓收费过万,学生需自愿接受增值服务
8月22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2019届新生开学。学生们发现,入住鹏远公寓时需要下载“鹏远高校后勤”App选择房型,在房型选择栏出现了价格不一的住宿收费,有的房间服务费标价过万。
南都记者从学生提供的截图中看到,一间标为“豪华双人间”的寝室,价格为16640/学期,费用详情显示为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600元,设备使用费100元,一卡通水票740元。此外,四人间的寝室标价3840/学期,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800元。
住宿的服务费是什么?多名大三、大四学生向南都记者表示,他们住宿时需要与鹏远公寓隶属的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增值服务协议书,同意自己自愿租住公寓且接受增值服务。增值服务的内容包括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房间使用面积,装修标准较高,独立卫生间并配有24小时热水器,入室保洁清扫服务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03年、2005年、2009年先后三次联合发文,禁止收费标准上调。河北省教育厅2008年发布的《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显示,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生公寓,按照宿舍室内生均使用面积、内部设施条件等划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等级为每生每年1200元。
鹏远公寓6月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牌显示,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为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但4人间、6人间的住宿服务费1800/年及300元/年,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则显示为“市场行为,自主定价”。
河北发改委:高校后勤与学生签订合同属违规
天眼查数据显示,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经营范围为高校后勤服务,执行董事为朱立秋。朱立秋现任河北省政协常委、秦皇岛市政协常委、河北鹏远企业集团董事长。
“目前还没有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或上调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政策条件。”河北省发改委曾于2017年6月回复朱立秋提出的“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建议”。
针对深化校内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问题,上述回复中提到,基于学生公寓的公益性和其对高校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03年、2005年、2009年先后三次联合发文,禁止收费标准上调。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总体上继续保持稳定,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内的政策没有变,各地应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允许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公司与学生自愿签订合同、协商价格的问题,河北省发改委回复称,社会化的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等服务,是后勤实体与高校之间合同约定,而不是后勤实体与学生个人之间合同约定。如果后勤实体直接与学生个人或家长签订住宿协议,属学生校外租房居住,目前有违教育部相关规定。
上述回复表示,高校的新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满十八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十八岁的学生也是刚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让这样的学生与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公司协商住宿费价格,签订合同会产生一系列法律、社会问题,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
采写:南都记者张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