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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于10月23日发出通函,容许券商在为客户首次进行非面对面开户时,通过内地及香港官方认可的电子签署,以核实客户身份。众所周知,在此之前,客户开通港股账户若非面对面,在签署开户文件时,必须由券商职员,或者执业的专业会计师、公证人等专业人士亲身在场作证。而通函的落地,无疑是将这一系列繁琐的程序简化,为港股开户提供了不少方便之处。
那么,港股开户就像内地开户一样,拍个身份证再录段视频这么简单吗?答案是:NO。
通函称,已获得香港政府给予“证书互认资格”的海外核证机关,所发出的电子证书、电子签署,与书面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被接纳作为核实客户身分之用,可以利便跨境开户。经纪人网上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也可容许客户使用认可的电子证书及签署,签立客户协议。
电子签名证书是由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特殊电子文件,它具有保证使用者在网上传递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等功能,相当于使用者的网上身份证,是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电子签名证书的第三方签发机构均由各国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严格管理。也就是说,凡是能在电子通讯中,起到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被称为电子签名。
通函中一再强调,“海外监管机构对于容许遥距或跨境开户,一般采取审慎的态度。虽然使用生物特征(指纹、脸部及声音识别)进行客户认证是趋势,但有关科技通常被用于就客户所进行的交易作出授权,不能和初次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过程中核实客户身分的情况混为一谈。”“初次”的概念一再被强调,李泉也表示:“现在的指纹和刷脸都是后续认证技术,所以在首次开户客户的确认和身份认证技术上,证监会很强调完善性。”虽然现在没有细则出台,但香港证监会在表态中并未认同大陆的开户方式,它用的是数字证书认证方式。李泉称,“如果可能,原来内地中国结算登记公司发的证书,似乎是可以的。不过目前来看,港股网上开户的可操作性不强。”
《通函》下发后,香港券商只须在香港邮政署取得电子证书、内地客户在内地公安局取得电子证明,即可开户。但在具体实施细则和指引尚未出台之时,不少券商对港股网上开户的实际操作性提出了质疑。其中的质疑点都围绕在数字证书认证方式上。国京(香港)证券董事长李泉表示:“香港邮政互认实际上在香港几乎很少有人用,更别说大陆用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