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金融新闻
根据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阳光人寿自2019年6月18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单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资本:183.42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85632773
传真:010-85632772
销售资格批准文号:海南证监许可[2014]20号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9年6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汇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自2019年6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2019年6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网上交易和手机委托方式申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汇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先锋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投)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定投)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xf-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