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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公司原董事刘凯(离职时间:2018年4月2日,任期届满时间:2019年1月20日)及原副总经理王志强(离职时间:2017年6月29日,任期届满时间:2019年1月20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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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票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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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四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刘凯、王志强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在本人离职后剩余未满任期及其后的半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均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凯、王志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1、刘凯、王志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凯、王志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刘凯、王志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刘凯、王志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