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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全浩)8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披露,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因内部管理混乱等因素,北京证监局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
证监会披露,北京证监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大公国际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一是大公国际与关联公司公章混用,内部控制机制运行不良,内部管理混乱;二是在为多家发行人开展评级服务的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有违独立原则;三是部分高管人员及评审委员会委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四是个别评级项目底稿资料缺失,模型计算存在数据遗漏等。
北京证监局认定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证监会令第5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依据《暂行办法》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北京证监局已完成行政监管措施告知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推进。目前,北京证监局已完成行政监管措施告知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推进。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证券评级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证监会表示,证券评级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合理划分内部机构职能,从事证券评级业务部门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关联公司保持独立,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内控机制,提高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大公国际成立于1994年,是我国唯一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批准成立的全国信用评级机构,拥有政府监管部门认定的全部评级资质,能够对中国资本市场除国债外所有债务工具和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
其公司官网称,大公国际先后对30个省市自治区、70多个行业的万余家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债券融资总额度逾万亿元。大公国际拥有银行间和证券业两大债券市场,四个国家政府部门认定的中国全部债务工具类信用评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