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金融新闻
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要求建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集约高效的美丽国土新格局。
工作目标
到2020年,浙江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城市中心城区范围之外,实施500个以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其中2018年启动实施100个以上。
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乡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开展工程的规划依据。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
推进闲置浪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整治:有计划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存量建设用地复垦。在建设用地整治中,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街巷空间等。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推进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各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整治、废弃矿山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清洁田园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改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
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后,按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的一定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级政府统筹。
◆对现状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低于80平方米的,按1:1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对80-120平方米的,按1.5:1奖励;
◆对超过120平方米的,按2:1奖励。
◆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按实际利用面积3:1比例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省财政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年度综合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减免相关规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涉及农民建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减免政策。
水、电、气、网等涉及民生的行业企业要密切配合,落实相关价格政策,共同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制度
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永久基本农田周边的农用地、零散耕地和零星建设用地复垦后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通过土地整治和耕地质量提升等,逐步形成与永久基本农田连通连片、设施完善、质量相当的优质耕地。
对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的,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探索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年度更新与零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相挂钩制度。
优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布局
在不减少林地面积和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允许零散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之间进行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涉及调整农用地地类的,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进行统一调整。
各项目区可提留不超过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的20%,作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保障项目区内农村基础设施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在确保县域内耕地数量和质量平衡的前提下,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扩展边界范围内等面积含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使用;
在满足当地村庄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需要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收益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浙江还将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报批规则,简化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审批材料。
(来源:浙江发布)
长
按
关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