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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失信被执行人大曝光!
江西的小伙伴们!
和下面这些人或组织有经济来往时千万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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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小清
年龄:44
身份证号码:3622321970*****213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甘小萍应向原告靖安联社归还借款本金十六万元 及利息二万零九百二元五角九分(止于2012年11月14日。自2012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另计息),限被告甘小萍于收到判决书生效二十天内付清。二、被告涂小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涂小清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甘小萍追偿。
裴耀辉
年龄:45
身份证号码:3622021970*****017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裴耀辉、熊桂珍在2014年11月8日前支付原告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借款50万元的利息10965.78元(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9月20日); 二、如两被告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则原告可以申请执行要求两被告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剩余利息(从2014年9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原告亦可以就被告裴耀辉、熊桂珍名下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258号25幢2-402室及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258号1幢116室享有抵押权,并以该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案件受理费8950元减半收取,由两被告负担。
王学坤
年龄:47
身份证号码:3623231967*****938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王学坤、龚利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人民币15万元,支付利息22172.28元及自2012年9月1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按上述《中长期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二、由被告王学坤、龚利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因本案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计人民币4000无; 三、在被告王学坤、龚利君未依照上述两款规定履行债务时,原告有权以被告王学坤、龚利君用以抵押的位于玉山县双明镇下喻村下喻宝9号的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原告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王学坤、龚利君所有,不足部分继续由王学坤、龚利君清偿。 本案受理费3742元,由被告负担。
龚利君
年龄:44
身份证号码:3623231970*****923
王彩芳
年龄:36
身份证号码:3623021978*****521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王彩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9955.88元及利息(截至2012年8月7日止的利息为10998.01元,2012年8月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二、由被告王彩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人民币4000元。 三、由被告叶平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251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人民币3118元,由被告王彩芳、叶平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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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周再奔
值班主任︱倪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