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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晋城这两起“楼霸案”判了!大快人心!-楼霸》主要内容是楼霸,日前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1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晋城市谐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通过和贾某忠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变相将万和城北区1-6号楼上下料业务承包给贾某忠。,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日前
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
对两起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
1
经审理查明:
被告单位晋城市谐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通过和贾某忠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变相将万和城北区1-6号楼上下料业务承包给贾某忠,同时为贾某忠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万和城小区北区强迫上料、卖料提供帮助,给业主及装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贾某忠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该公司及经理霍某吉帮助下强迫交易金额共计90余万元。截至2018年1月30日,该公司从贾某忠处非法获利14800元。
2
经审理查明:
2017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赵某刚、田某、赵某锋在被告人闫某晋的组织、指挥下,互相配合,采取争吵、阻拦、限重、恐吓等“软暴力”手段逐渐控制了兰花城小区卖料、上料、下垃圾市场,强迫兰花城小区200余户业主或装修人员接受其提供的上料、下垃圾、卖料服务,逐渐形成了长期盘踞在高平市兰花城小区以闫某晋为首,以赵某刚、田某为重要成员、以赵某锋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间,该集团强行提供上料、下垃圾服务交易金额共计702740元,强行卖料交易金额共计400000余元,4被告从中非法获利254000元。
高平法院根据
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作用
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
被告单位晋城市谐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罚金10万元
被告人闫某晋、霍某吉等5人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共85000元
高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庭主审法官明振国:
“我们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了公开宣判,也进一步彰显了我们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回家,千山万水都不能阻挡
何况是用黑暗恐吓的楼霸
法官告诉你
这不是潜规则
这是犯罪!
家,不止有家人守护
还有法律!
来源:晋城广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