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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1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计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连续12个月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可控,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控,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七、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丁香花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1天期哈尔滨银行“丁香花理财”德金201612号0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92.98万元。 2、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0天期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7年第1期A款(拓户专属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7月24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73.97万元。 3、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7年11月13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9.4万元。 4、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2月26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1.4万元。 5、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 技支行签订《盛京银行理财业务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红玫瑰稳盈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2天期“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182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于2018年3月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270天期“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8年第24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厦广场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21天期“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121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