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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告如下:
经本公司2018年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林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本公司2018年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焕南先生、吴剑飞先生、宋永明先生、Clive Brown先生、王维绛先生、张星燎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淮秀先生、钟伟先生、于学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宋永明先生为新任董事,钟伟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杨有红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本公司2018年股东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吴剑飞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上述变更事项,本公司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新任董事简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国有银行改革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处、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中国银监会城市银行部综合处兼城商行监管处处长,中国银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巡视员(副局级)。2017年7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至今兼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跨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2008年共同创立金融智库中国金融四十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