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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闻网4月28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 日前,记者在维多利超市金桥店消费后用建设银行借记卡刷卡结账,既不用输密码也没用签字,卡里的钱就被刷走了,咨询收银员得知,这是银行新近开通的300元以下免签、免密的“闪付”功能。考虑到这项既未得到持卡人授权也未征得持卡人同意就开通的功能存在丢卡就会被无障碍盗刷的安全隐患,记者决定到发卡行取消该项功能。谁知记者等了近两个小时竟没办成,还被该行工作人员告知,若取消此项功能可能会影响银行卡今后的刷卡付款功能。
开通时未告知想取消还不行,这项不用输密码就能刷卡消费的功能一天能刷几次?刷卡金额是否有上限?若因盗刷给持卡人带来损失谁负责?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支行工作人员表示:该项功能是银联新近增设的,也是由银联开通的。银联开通这项功能是为方便持卡人,其他具体细则尚不太清楚,联系上级后才能做出准确的解释。
记者上网查询了解到:2015年11月2日,中国银联宣布,银联卡小额免密免签服务正式试点推出。持卡人使用带有“闪付”(QuickPass)标识的银联芯片卡或移动支付设备,在指定商户进行一定金额(境内300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交易时,只需将银联芯片卡或移动设备靠近终端“闪付”感应区,即可完成支付。支付过程中,持卡人无需输入密码、无需签名。
记者随后致电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额免签、免密功能确实是中国银联开通的,但主动权在银行,也就是说银行卡开通或取消这项功能都由银行决定。目前我市所有银行的信用卡都开通了这项功能,部分银行的借记卡也开通了这项功能。基于安全考虑,各银行设定了日限额,从600元到1000元不等。据了解,银联和商业银行联合为用户提供失卡保障服务,一旦卡片遗失,持卡人只需及时向银行挂失,就可获得因“小额免签免密”服务造成的资金损失赔付服务,消费者想了解详情需咨询发卡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经办人赵景盛告诉记者:对小额免密免签功能采取默认开通方式的是银联,在指定商户由银联安装的POS收银机把程序就做成了300元以下小额消费无需输入密码、无需签名,只要持有银联标识的卡,到指定商户300元以下小额消费刷卡,就会被使用该功能。而在建行安装的POS收银机上刷卡,无论额度多少都需输入密码。在赵景盛提供的一份建设银行“关于开通银联借记卡POS小额闪付免密免签业务的通知”上记者看到:单卡单笔赔付金额上限为1000元,持卡人(以证件号为准)在一年内累计赔付上限为3次,累计赔付金额上限为3000元。赵景盛同时告知记者,该项功能可以去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取消,但功能取消后,持卡人到与银联有协议的商户刷卡消费300元以下金额时,会出现第一次刷卡不成功需要刷第二次的现象。
免去了刷卡输密码、核对签单的步骤,却采用了默认开通“强制”的推广方式,想取消还增加了额外的不便,作为持卡人,没有感受到小额免密免签带来的方便,却觉得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对此,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萍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按照这两条规定,持卡人银行卡的各种服务功能只有发卡银行有权开通,其他机构无权跨过发卡银行为银行卡开通任何服务功能,同时发卡银行也不能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为银行卡开通服务功能。若因银行擅自为持卡人开通了免密免签的功能,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卡丢失或者被盗被无障碍使用,所造成的损失应由银行承担。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持卡人若发现银行新增功能有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开通之嫌,可到开户银行索要开通此项服务的申请表进行笔迹核对,如银行不能提供申请表,或者提供的申请表上是非持卡人亲笔签名,持卡人可要求银行立即停止该项服务。(记者 张艳枫 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