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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0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46,448万股。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214,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407,1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1,588,2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9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20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5,380.00元,非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8,407,18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49,589,121.40元(含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14,873,186.68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38,631,261.67元。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0,340.2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2015年5月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原华英证券未完成的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交由浙商证券承接。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监管协议》,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四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公司于2015年7月注销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专户内募集资金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失效,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714.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310号报告验证。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1月、2015年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12,000.00万元和6,000.00万元,2015年5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3月2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5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2015年5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1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5年5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16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2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015年11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和10,000.00万元。2016年9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6年1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万元。2016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016年12月、2017年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17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10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2018年1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4年9月12日,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华丽家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9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共计510,000.00 万元,取得收益共计1,801.48万元。 2016年起至2018年上半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变更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系截至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注4: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凡项目在苏州市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按规定缴存一定金额的货币资本金至监管银行,根据项目工程的建设进度逐步申请解款予以返还。 注5:太上湖项目(A)地块分为10幢高层及暂未开发的酒店式公寓,其中本年已实现效益的10幢高层,平均售价为6,056.64元/平方米。 注6:太上湖(B)地块为6幢高层,本年度已部分实现效益,平均售价9,091.00元/平方米。 注7:太上湖2地块分为24幢高层,本年度实现效益的系2-1地块4幢,平均售价为10,108.00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