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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6 年 1 月 11 日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现
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内容包括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
运作方式、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
同意将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6 年 2 月 17 日起,《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中国
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转型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
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
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
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汇添富 6 月红强债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56
七、基金的存续 5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8
九、基金的投资 67
十、基金的财产 75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82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5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86
十六、风险揭示 92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5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6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8
二十二、备查文件 129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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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汇添富 6 月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由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转型而来。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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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
基金由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添富 6 月红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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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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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原《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
终止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存续期:指《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汇
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基金转型:指对包括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2、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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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2、封闭期:本基金以 6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6 个月
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
43、开放期: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第一个开放期
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的首日
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3 个工
作日
44、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月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份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
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45、业绩考核周期:本基金的业绩考核周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起(包
括该日)至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的期间。基金管理人
所收取的管理费将依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业绩表现而定
4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47、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
用的基金份额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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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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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万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96%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2.53%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22.53%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98%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1967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
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
察长。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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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 年出生,复旦大学 EMBA。现任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
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
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李翔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新闻学学士。现任
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历任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文汇报专
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
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 年出生,
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
心高级研究学者。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
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
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1955 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
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
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
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
(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
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
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
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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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
报》主任记者,《第一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
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
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
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
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
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监事,国籍:中国,1978 年出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
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 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 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 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助理。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银
行软件开发工程师,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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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08
年7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汇
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雷继明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
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 年 12 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
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
工作。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2 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李鹏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1978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曾刚先生,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中国科技大学学士,清华大学 MBA,
15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红塔证券自营业务总部、汉唐证券债券业务总部、华
宝兴业基金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和债券的研究,曾任上海电气财务公司资产管理
部经理助理,2008 年 5 月 15 日至 2010 年 2 月 5 日任华富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 日任华富收益增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 年
9 月 8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 日任华富强化回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11 月加
入汇添富基金,历任金融工程部高级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益投资副
总监。2012 年 5 月 9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任汇添富理财 30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6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任汇添富理财 60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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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18 日至今任汇添富多元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4
年 9 月 17 日任汇添富理财 28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任汇添富理财 21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2 月 7 日至今任汇添富可
转换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5 月 29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任汇添富理财
7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 14 日至今任汇添富实业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 12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任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2 月 3 日至今任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今
任汇添富安鑫智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国籍:中国,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金融经济学硕士(MSc
inFinance and Economics),CFA、FRM。1998 年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综合研究小组负责人、基金经理助理,固
定收益部负责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1 日担任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0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1 日担任国泰金象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 年 4 月 28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1 日担任国泰金鹿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0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0 年 12
月29日担任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年9月3日至2009
年 3 月 10 日担任金元比联成长动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9 日担任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1 月加入汇
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17 日起任汇添富人民币债券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2 年 8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固定收益的研
究和投资管理工作,2013 年 11 月 22 日起任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 月 21 日起任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张晖先生(总经理)
副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王栩(股票投资副总监)、陆文磊(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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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风险
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组织指
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稽核监察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稽核监察部负责投资组合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稽核监察部
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督察长
风险控制委员会
金融工程部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各职能部门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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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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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进行,防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
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保
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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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
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
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
险。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
制度;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
方式;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
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金管
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并
制订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制度》,明确规定了稽核监察部
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
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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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
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
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06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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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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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 幢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鄢晓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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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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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方爽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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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联系人: 胡技勋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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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电 话:0577-88990082
传 真:0577-88995217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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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网址:www.cbhb.com.cn
1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9)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 668 号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 668 号
公司网址:http://www.jhccb.com.cn/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电话:400-7116668、0579-96528
传真:86-0579-82178300
2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 413 号报业传媒大厦 B 楼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8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公司网站:www.jnbank.cc
2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邮政编码:014030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电 话:0472-5189051 传 真:0472-5189057
22)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号
传真:0571—87923222
客户服务热线:96592
邮编:310009
网址:www.urcb.com
E—MAIL:urcb@urcb.com
2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2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7、28 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咨询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公司网址:http://www.ctsec.com/ctzq/index.html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0
2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服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站:www.95579.com
30)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邮政编码:030012
咨询电话:4007121212
电子邮件:webmaster@dtsbc.com.cn
网站地址:www.dtsbc.com.cn
3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叶蕾
联系电话:021-68761616-8522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1
网址:www.tebon.com.cn
3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csc.cn
3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3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2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3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址:http://www.dxzq.net/
3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3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3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4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 楼
联系人:黄岚
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4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30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公司网站:http://www.gzs.com.cn
4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4
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客服电话:95570
4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5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全国: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网址:www.gyzq.com.cn
4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49)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 号科技城 2 层 A-33
段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 号科技城 2 层 A-33
段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联系人:吴德森
电话:0431-82951765
传真:0431-82946531
网站:www.cczq.net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6
客服热线:0431-82951765
5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5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5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7
电话: 021-6877-8056
传真: 021-6877-81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5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
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 话:021-64339000
传 真:021-64333051
公司网址:http://www.cfsc.com.cn/
5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60)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9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媒体村天畅园 6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010-64408252
网址:www.lxzq.com.cn
6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D01 零售业务
总部市场营销部产品销售部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网址:www.e5618.com
6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http://www.pingan.com
6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0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4)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65) 日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联络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网址:www.rxzq.com.cn
6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1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6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6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华旭国际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华旭国际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热线)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6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电话委托:95523
网址:www.sywg.com
7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2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站: www.csco.com.cn
客服热线:0755-83199511
7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400-665-0999
公司电话:0871-68885858-8191 传真:0871-68898100
太平洋证券网站:www.tpyzq.com
7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4 楼
邮政编码:430024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传真:(027)87618863
73)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林小明
电 话:0755-33331188
传 真:0755-33329815
7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咨询电话:400-8888-133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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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邮箱:wangxin@wlzq.com.cn
75)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7 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8 层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 话:0755-82545555
公司网站:http://www.wkzq.com.cn/wkzq/web/index.aspx
7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77)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7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赵小明 021-68634510-862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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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 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网址:www.xsdzq.cn
8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8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公司网址:http://www.xyzq.com.cn/xyzq/index.html
8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4)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电话: 0571-87901908、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刘虹、谢项辉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8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6
网址:www.avicsec.com
8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 话:010-65051166
传 真:010-85679535
公司网址:http://www.cicc.com.cn
87)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21 号万丽城晶座 4 楼中天证券经纪事业
部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袁劲松
联系电话:024-23280842
客服电话:4006180315
公司网站:www.stockren.com
联系人:袁劲松
8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7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8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常青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400-8888-108
联系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08
9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9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9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8
注册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9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9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967218(郑州市外客户需要加拨区号 0371)、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9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9
传真: 010-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96)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 99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费晓燕
电 话:0510-82758877
传 真:0510-88555858
9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订购热线:4009-945-899
客服中心:0755-88399099
传真号码:0755-88394677
新兰德网站:http://www.new-rand.cn/
9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周轶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网址:licaike.hexun.com
99) 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 楼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0
法定代表人: 林松
联系人:高雪
电话:0592-3122719
传真: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dkhs.com
100)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10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0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千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 话:021-54509998
传 真:021-64385308
10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1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 话:021-58870011
传 真:021-68596919
公司网站:http://www.howbuy.com/
10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0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邮 编:310012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 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0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电 话:010-62020088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2
传 真:010-62020088-8002
10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大厦 2 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电话: 021-50583533-3006
传真: 021-50583633
客服电话: 400-005-63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08)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法定代表人: 路瑶
电话: 010-65807865
传真: 010-65807868
客服电话: 95162 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10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1 号楼(D 区)801 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D 区 801 室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电话:0571-56028620
传真:0571-568997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站:http://www.jincheng-fund.com/
110)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3
法定代表人: 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客服电话:010-88067525
网站:www.5irich.com
111)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028-82000996
传真:028-82000996-805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 http://www.pyfund.cn/
112)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服务热线:400-6099-200
客服邮箱:service@yixinfund.com
113)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 -59393074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14)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4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网址:www.zcv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115)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 皇岗商务中心 406-40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 皇岗商务中心 406-407
服务热线:4006 877 899
联系方式:0755-3337 6922
传真号码:0755-3306 5516
客服邮箱:service@tenyuanfund.com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5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蔺育化、汤骏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6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添富信用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0 号)准予募集,基金管理
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1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16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生效。
2016 年 1 月 11 日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
议案》,内容包括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运作方式、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汇添富信用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6 年 2 月 17
日起,《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汇添
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7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份额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
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在开放期
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后
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合同将终止并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自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
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3 个工作日。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
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
延长。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9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接受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
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
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0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
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
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 5 份,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5 份的,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
起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3、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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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M500 万元≤MM ≥10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0%
4、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 25%,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30 天 0.75%
N≥30 天 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时适用固定金额时: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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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 1:开放期内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0.80%) =49603.17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49603.17 =396.83 元
申购份额 = 49603.17/ 1.052 = 47151.30 份
即:开放期内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申购费
率为 0.8%,假设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其可得到 47151.30
份基金份额。
例 2:开放期内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0%) =50000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50000=0 元
申购份额 = 50000/ 1.052 =47528.52 份
即:开放期内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申购费
率为 0%,假设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其可得到 47528.52 份
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金进行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 3:开放期内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时间
为 180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52=10,520.00(元)
赎回费用=10,520.00×0=0 元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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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赎回金额=10,520.00-0=10,520.00 元
赎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即开放期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分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80 天,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 元,则其可得到
的净赎回金额为 10,520.00 元。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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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
延。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
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
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
期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
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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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但对于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 20%,其余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
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根
据《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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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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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适度参与权益类品种投资,以在
承担合理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和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
他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制,但在开放期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对全球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
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研判,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
例,力争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健回报。
2、信用策略
信用债券收益率是与其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
益的信用利差之和。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8
要受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分
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将以下两方面分析信用利差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
宏观经济环境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当宏观经济向好时,信用利差可能由于发
债主体盈利能力改善而收窄;反之,信用利差可能扩大。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
的变化情况,加大对信用利差收窄的债券的投资比例。
市场供求关系对信用利差的影响:信用债券的发行利率、企业的融资需求等
都将影响债券的供给,而政策的变化、其他类属资产的收益率等也将影响投资者
对信用债券的需求,从而对信用利差产生影响。本基金将综合分析信用债券市场
容量、市场形势预期、流动性等因素,在具有不同信用利差的品种间进行动态调
整。
(2)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持续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及时反应。
为了准确评估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我们设计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
用评级体系。内部信用评级体系遵循从“行业风险”-“公司风险”(包括公司
背景、公司行业地位、企业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状况、及企业财
务状况)-“外部支持”(外部流动性支持能力及债券担保增信)-“得到评分”
的评级过程。其中,定量分析主要是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
个方面: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现金流获取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
定性分析包括所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它是对定量分析的重要补充,能够
有效提高定量分析的准确性。
本基金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定位为即期评级,侧重于评级的准确性,从而为
信用产品的实时交易提供参考。本基金会对宏观、行业、公司自身信用状况的变
化和趋势进行跟踪,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债券,以便及时有效地抓住信用债券
本身信用变化带来的市场交易机会。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9
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收
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
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预期信用质量将
改善,以及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的个券。
3、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面研究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结合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从而
预测出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结合期限利差与凸度综合分析,
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首先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综合研究主要经济
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建立经济前景的场景模拟,进而预测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同时,本基金还将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
化趋势与结构,对影响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
拟。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的
期限利差、曲率与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
与概率,即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方向,陡峭化的程度与凸度变动的趋势进行敏感
性分析,以此为依据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如预期收益率曲线出现正向平移的概率
较大时,即市场利率将上升,本基金将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损失;如出现负向平
移的概率较大时,则提高组合久期;如收益率曲线过于陡峭时,则采用骑乘策略
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还将在对收益率曲线凸度判断的基础上,利用蝶形策略获
取超额收益。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
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
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其次,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进行综合
分析,这些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形成对基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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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本基金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分析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分
析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
权审批机制、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并通过组合管
理、分散化投资、合理谨慎地评估、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
化。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持续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及时反应。内部信用评级以深入的企业基
本面分析为基础,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注重对企业未来偿债能力的分析评估,
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分类,以便准确地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程
度,并及时跟踪其信用风险的变化。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在综合考虑债券信
用资质、债券收益率和期限的前提下,重点选择资质较好、收益率较好的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
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6、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
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
风险控制,以获得当期的较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精选组合成份股的过程具体分为二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企业竞争
优势评估。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
的持续竞争优势(如公司治理优势、管理层优势、生产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
势、政策性优势等)、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估值精选。
基于定性定量分析、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
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及组合管
理。只要一个企业保持和提升它的竞争优势,本基金就作长期投资。如果一个企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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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丧失了它的竞争优势或它的股价已经超过其价值,本基金就将其出售。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只在进行可分离债
券投资时,被动参与权证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
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
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
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
基金的收益。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选择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
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本基金运
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
险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
下而上投资策略指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
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
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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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16)封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
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3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90%+沪深 300 指数*10%
中债综合指数是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期,基点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4
为 100 点,并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
场代表性,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分债券包括国债、企业
债券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两地大部分流
通市值,成分股均为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且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中
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
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
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
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5、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5
十、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6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股指期货合约、
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
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
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7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8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9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
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0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部分第三条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4 项条款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
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
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
成的影响。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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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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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率,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封闭
期内 A 类基金份额年净值增长率(MA)的大小来决定的。
条件 管理费率(m)
MA≤4% 0.2%
4%
MA的计算方法如下:
MA=
?????
?
?
??
,其中:
NAV1为第 N 个开放期第一日的未扣除管理费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第 N-1 个开放期最后一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若 N=1,则
NAV0=1.000);
D 为第 N 个业绩考核周期内 A 类基金份额累计已分配收益的总和;
T 为第 N 个业绩考核周期的天数。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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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每个开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
次性计提。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对非业绩考核周期的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即在除了开放期第一日之
外的每个开放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m ÷365 ×T
其中 H 为在第 N 个开放期第一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第 N 个开放期第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未扣除管理费)
m 为第 N 个开放期第一日适用的基金管理费率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4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 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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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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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
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
计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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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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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
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其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
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转型事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2、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媒介上。
3、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4、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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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其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5、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
(10)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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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8)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9)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0)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6、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8、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内,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
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等定期报
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9、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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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
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
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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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抗力;
2、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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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
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
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
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
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
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
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
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
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
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
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
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
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
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波动性风险。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
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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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转股风险。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价,不能获得转股收益,
从而无法弥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
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基金管理和公司整体经
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在某些情况下某些投
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开放式基金要随时
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
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四)特定风险
1、债券投资风险
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
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
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
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
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
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
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3、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3 个工
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可自由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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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开放期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
的 20%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时,可以延缓支付(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赎
回款项。因此,持有人此时将面临其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
4、基金合同终止风险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在开放期
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后
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合同将终止并
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在开放期末终止的风险。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
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等等。
(六)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
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
损。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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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并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基
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
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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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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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在开放期内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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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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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基金的
除调高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0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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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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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3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
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4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
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3、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在
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
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
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
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5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6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7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
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
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
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
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等其
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8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除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9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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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并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基
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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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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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
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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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厦 22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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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
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
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和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
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
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
开放期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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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
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
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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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16、封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开
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若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当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
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
十五条第九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
司名单及其更新,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
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
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
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
任,基金托管人并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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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
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
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
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
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选择存款银行。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
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
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
的各项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存款银行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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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
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
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流动
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
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述规
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承
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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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
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认为因市场
出现剧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基
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做
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人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有
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6.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确保证
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
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
送了虚假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
失。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中期票据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前,与基
金托管人签署相应的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补充协议的约
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或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管理制度。
(九)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
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
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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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
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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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
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
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
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财产。
(二)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
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2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
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
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
负责妥善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3
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
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托管
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二)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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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
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 6 月 30 日
和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
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
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
用、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八、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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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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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并将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登记服务。基金管理人将配备安全、完善
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准确、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的
登记、管理、托管与转托管;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管
理;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资金的交
收等服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信息查询及信息定制服务
1、基金交易确认查询服务:基金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 2 个工作日后,
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信息,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及网站进行查询。
2、基金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对账单服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自主选择对账单的发送方式,如纸制对账单、电子邮件对账单或短
信对账单,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在线对账单的查询与打印。
3、信息定制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热线电
话、手机短信等通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可定制的信息主要有:基金份额净值、
交易确认、对账单服务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定制信息的条
件、方式和内容。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提供 24 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查询基金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相关信息。
客户服务中心在每一工作日提供不少于 12 小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享受
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定制、通讯资料修改、投诉建议等多项服务。
(四)网站服务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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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享受理财资
讯、信息披露、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在线咨询等多项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办理开户、交易及查
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协议文本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五)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网站、信函、电子邮件(客
户服务邮箱:service@99fund.com)、传真(021-28932998)等方式对基金管理
人、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
由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分别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投诉,并承诺在收到投诉后 24 小时(工
作日)之内做出回应。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
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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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
得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99fund.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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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备查文件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文件;
2、《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
免费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