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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6日讯 11月5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的豫保监罚〔2016〕2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驻马店中支”)因编制虚假承保、理赔资料,被暂停农业保险新业务1年。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中华联合驻马店中支存在编制虚假承保、理赔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具体如下:一、泌阳营销服务部2015年农业保险全部226个理赔档案中核定的损失面积、受灾农户、损失程度与最终理赔不一致。二、226个理赔档案中农户签名为同一人。2015年80个小麦理赔档案中有51个赔案存在不同村庄查勘照片重复,86个玉米理赔档案中有58个赔案存在不同村庄查勘照片重复,60个花生理赔档案中有58个赔案出现不同村庄查勘照片重复。四是2015年泌阳营销服务部对部分协保员、村干部通过扩大损失程度,进行高于正常标准的倾向性赔付,赔款高出正常赔付合计26.71万元。五是2015年泌阳营销服务部226个小麦、玉米、花生理赔档案中,有117家次的村庄投保的10288户次农民出现全部投保、全部理赔现象,存在农户理赔款与投保面积成固定比例的情况。
中华联合驻马店中支提出了陈述申辩,一是该公司在遂平县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1至2013年,河南监管局检查时间为2016年5月至6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公司在遂平县的违法行为超过行政处罚实效。二是该公司称李俊峰案件发生后,其通过停止在遂平县种植业保险业务,并在全市范围开展农业保险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河南监管局决定,一是针对该公司提出免除其在遂平县接受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新业务1年行政处罚的申辩意见予以采纳。二是在今年河南监管局与财政厅联合检查过程中,仍发现该公司2014至2015年期间(遂平案件发生后),在泌阳县开展有财政给予补贴种植业保险业务过程中,仍旧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公司自查自纠报告中并未反映上述违规问题因此针对该公司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中华联合驻马店中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下同)第八十六条、《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河南监管局决定停止中华联合驻马店中支在泌阳县接受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新业务1年;对时任中华联合驻马店中支总经理郑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时任中华联合泌阳营销服务部经理乔迎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