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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州
1外地人在惠州的买房条件
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下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惠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1、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5岁,女士年龄不超过60岁;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3、个人买房需要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2惠州买房政策
1、首套住房,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5%。90平以下收取1%;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新政策是2%。
2、二套房首付已经可以申请到4成,利率上浮30%-40%,“如果还清首套房的贷款,第二套可以算作是首套房。首套房贷目前执行基准利率(4.9上浮20%-25%)。”
3、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源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3年前不得交易。
4、目前惠州利率基本上浮20%-25%,不限购、限贷、如果名下有两套在贷款的话,第三套的话就要全款了。
深 圳
1深圳籍家庭
1、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
2、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3、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4、深户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
6、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
7、深户家庭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
2深户单身(含离异)
1、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
2、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3、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4、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深户单身(含离异)已有1套深圳房产,禁贷。
3非深户
非深户,在深圳买房,需满足连续5年在深圳缴纳社保和个税这一条件。
1、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
2、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
3、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
4、非深户家庭/个人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非深户家庭/个人已有1套深圳房产,禁贷。
4假离婚、境外人士深圳购房
根据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
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真假离婚都只能1套住房了!);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深圳限购限贷政策现在应该一目了然了吧。
东 莞
1买房条件
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买房无社保年限、个税等的限制。
非本市户籍:
(一)首套房购房资格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如果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二)二套房购房资格
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注意: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不承认。
2限购套数
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均限购2套,只要拥有两套房及以上住房,都暂时不能买新房。
3买房首付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限售政策
1、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2、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赠与方从而获得购买住房资格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若不满足本市现行限购政策的,接受赠与者也没有资格接受赠与的新房。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5政策解读
(一)关于特殊的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认定
1、关于军人购房问题
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能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对其个人工作情况、居民身份证信息证明的,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
2、关于非本市户籍退休居民购房问题
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其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能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明细的,只可在本市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3、关于境外个人购房问题
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参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条件执行。申请住房查询时需按规定提交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文件、家庭关系证明文件以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转递,并附汉字文本。
(二)关于学历有关问题的认定
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国(境)外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通过查验的,予以认可;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不予认可。
(三)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住房交易转让的认定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四)关于通过拍卖所得住房再次交易转让的认定
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拍卖所得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