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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些人事任免
6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永松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经林、王贤虎、范育科、李明浒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姚飞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34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何长卫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肥东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茆建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肥东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县环保局局长殷传才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肥东县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当天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分组审议、主任会议后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肥东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规定,相关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做到规范财政收支,聚焦审计重点,积极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继续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把关、社会共治,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环境保障。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光艳,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王书武,县法院院长曹海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关朝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工工委书记席绪芳以及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古城、白龙、元疃、梁园镇人大主席,8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下面,小编带带大家来看看
会议通过的
相关决议和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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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肥东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6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肥东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决定批准肥东县2017年财政决算。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8年6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书武为肥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崔益平为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勤忠为肥东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局长)。
决定免去:
蔡传荣的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功胜辞去肥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6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根据汪功胜辞请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功胜辞去肥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