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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接到推销电话后,我们经常会问,信息是怎么泄露的?
除了通过木马系统侵入系统、无良商家主动出售信息外,现在又多了一种更高明的手段——直接在网购的卖家内部安插“卧底”。
杭州的冯某利用某品牌天猫旗舰店客服人员的身份,在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先后出售9000余条买家信息,牟利45800元。同时导致众多客户接到诈骗电话,其中多人受骗。
10月27日下午,此案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为了窃取信息 应聘天猫客服
冯某是一名90后,中专毕业后从事网络编辑工作,清闲但收入不高。因为母亲身体不好,他在网上找起了兼职。
有人告诉他,出售他人信息获利容易。他一想,既能工作,又能有不错的“额外收益”,蛮不错的嘛。
于是冯某来到杭州,发现有一家营销策划公司在招工,一打听,这是一家为天猫某品牌旗舰店做销售的公司,正中下怀。进了公司后,冯某主要担任售后客户服务,负责对已下单未付款买家的催讨工作。
一周卖出9000条
出售信息的“生意”很火爆
一进入公司,之前为其献策的人立马联系上了冯某。
在2015年4月14日至21日期间,冯某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公司的管理账户及密码,采用下载、复制等手段,获取买家的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等信息共计9000余条。
“接头大哥”很阔气,对信息照单全收,每个人信息在4-6毛钱之间不等。但有一条原则,当天的价格最高隔两天的信息价格就低了。因此,冯某一有信息马上打包发给对方。
公司发觉报案
小伙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随着这些信息的不断外流,导致许多买家接到自称为天猫客服的诈骗电话,并有多人受骗。于是,投诉电话开始不断汇向这家公司。
公司高层领导最终决定,安排技术人员调查。经过调查,技术人员发现,职员冯某很可能就是信息的泄露者。为谨慎起见,公司随后报警。
警方介入后,利用技术手段,锁定了冯某多次查询拷贝客户信息及QQ兜售个人信息的聊天记录等资料的记录。
冯某被控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实名制时代
法律加强对泄露信息的处罚力度
《刑法》第253条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网络购物、支付平台的兴起,公民在网上实名注册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从而使这些单位轻易地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也由此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法律严加规制。
新的刑法修正案将上述两罪名的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个人及任何单位均可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同时,修改前凡是构成此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而现在则把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同时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中可见立法机关大大加强了对此罪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