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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兴业银行的风波与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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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存在悖论。比如说,慈禧太后和李鸿章以卖国为荣,但从根本上来说,作为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他们没有理由以卖国为乐事。他们真的不曾躲在密室里商议,说把东北卖给日本和俄国,把山东卖给德国,把长江流域卖给英国,把广西、云南卖给法国,对美国则门户开放,然后咱们就省心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卖国对统治者来说,也同样不是好事。道理很简单,慈禧是大清国的太后,而李鸿章是大清国的首辅,若真的把家底折腾光了,就当不成太后也当不成首辅了。尤其是李鸿章素有学识,应当知道史书的厉害,入仕之前,他也曾有“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的豪气。我们猜想,李鸿章是不愿意看到当下史书对他的评价的。这就好像你在农村的承包地,虽然打不了多少粮,但那是你的根基,如果被老张家占一块,老李家占一块,你的家底就少了。这道理谁都明白。
遗憾的是,我们养成了一种思维定式,提到“坏人”,便以为他无时不刻不在干坏事;提及清朝,便以为无人无事不糊涂。一句话,我们总喜欢高高在上,而把别的人和事把坏处想。其实这大可不必。比方说,从前的银行,显然有寄托着“兴办实业”等诸多美好的愿望,并不只是聚敛钱财这么龌龊。
三则晚清“新闻”
我们先来看三则有关满人的晚清“新闻”
1905年,旗人女子惠兴到杭州学堂报名求学,因其旗人身分遭拒绝。惠兴发愤图强,延请当地有声望的旗人创办满人学校。学校成立之日,惠兴袒臂割肉,立下誓言:如果学校关闭,就以身殉校。但惠兴的决心与努力并没有多大效果,办学经费虽经多方筹措,也只有300余元。对于学校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因无常年经费,家产又已变卖干净,刚刚开办的学校只得停业。惠兴悲愤交加,服毒自尽。临死前,惠兴哀告家人向官府呈递请愿书,请求接济或兴办满人学校。
1906年12月13日夜,辽阳城满洲正白旗18岁青年曾某自刎身亡。在遗书中,曾某称自己之死“非为他故,痛吾满族之将亡,欲救而无其力”,同时还感叹汉人已编书著报唤醒民族魂,旗人却只知醉生梦死。曾某悲切地呼吁旗人“推翻数百年种种之劣性根而吸纳新精神、新道德,重铸国体”。
1907年10月4日,杭州兵营旗人噶噜岱举家自焚。此前一段时间,杭州旗营风传要裁撤驻防,而旗人多无生计,因而人心惶惶。后又听说浙江仕绅立约,不准把土地卖给旗人,又添加了一层惶恐。当时,噶噜岱卧病在床,奋起呼号,称八旗与大清休戚与共,不能断其生路。噶噜岱本欲赴京效古人尸谏,但悲愤过度,病情加剧。事发当天,噶噜岱与妻子在屋里放上火药,诱骗两个小女儿说要放烟火,点燃了火药。噶噜岱的小女儿只有5岁,兴许是父母于心不忍,在最后关头推了一把,小女儿从火中爬出,诉说了当时情景。但不久,也伤重而死。
我从前有一位同事,每到喝酒时,总是神秘地跟我们说:“我是在旗的,正蓝旗”。我也总是“劝慰”他不必难过,满清误国没你的责任。于是,他便说我“嘛也不懂”。接着,他便开始憧憬起来,说若是在清朝,便如何如何。我以为,这是一种误解。正蓝旗在八旗之中,本属“下五旗”,并没有护卫皇帝的资料。再说,旗人在晚清时已不稀罕,更大的麻烦在于,他们只惯于当兵,而旗人又太多(据1936出版的《爱新觉罗宗谱》记载,仅爱新觉罗家族的后裔便有14万人)又有袁世凯的新建陆军,所以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兵额。再加之满清财政日蹙,兵饷一减再减,所以有的旗人连生计都成问题了。再加上旗人的自我封闭,使得他们在晚清时成为被边缘化的人群。
上面所说的三起自杀事件,表面并不相干,但放在清末时节,却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共同反映着满汉间的隔阂与旗人生计之危机。惠兴自杀事件,就有满汉隔阂的意味,另一方面也反映着满人对教育的冷漠。尽管旗人的处境不妙,但仍有很多旗人依然醉生梦死,消极颓废,这可能就是曾某自杀的肇因。此外,旗人心理的巨大落差也让他们难以忍受,从前,他们享有种种优待,兵饷优厚,不仅有一种心理优势,更可以过上一种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清中期以后,旗人日益增多,而“战事”却日渐减少;到了晚清时节,情形更加糟糕,所谓八旗精兵,已成明日黄花。跟外国人打仗,就没有赢过;就是剿平国内的“变乱”,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旗人若干年来养尊处优的生活,养成了他们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生活习惯,需要用兵时,他们御敌无方,扰民有术;平日里,“八旗子弟”更成为提笼架鸟、纨绔子弟的代名词。及至清廷裁撤驻防的谕令传出,一些旗人便惊惶失措,悲观绝望,因为他们只知当兵,而不知稼穑,噶噜岱举家自焚的悲剧就是这样酿成的。
其实,清中期以后,八旗子弟的生计问题,便引起社会有识之士的忧虑。及到清末,中下层旗人的生活日渐窘迫,成为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但满清统治者素来颟邗,迟迟不予制度上的根本解决。按照清初的八旗制度,旗人的束缚很严格,即他们只能当兵与入仕,但入仕对于普通旗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大多数旗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兵饷。而我们知道,清末朝廷财政困难,饷银一减再减,因而八旗兵丁的生活水准便可想而知了。
直到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廷再也无法回避了,下谕就“平满汉畛域”的问题各疏己见。大臣们纷纷上奏,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其实也不外乎任官不分满汉,旗民通婚,旗民同刑,裁撤驻防,屯垦东三省等等。这年8月,清廷发布上谕,以十年为期,裁撤各地旗兵驻防,至于旗丁的生计,清廷主要采取四种措施解决,即令旗丁归农,兴实业,兴教育,编练新军及巡警。而旗人之有识之士,也逐渐认识到,旗人生筹生计已是刻不容缓,因而各地的旗人自救运动纷纷展开。
八旗兴业银行便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作为辅助旗人自筹生计的举措之一,奉天旗务处创办了八旗兴业银行。总行设于奉天省城,开设宗旨为振兴东三省实业、筹办八旗生计并劝导人民储蓄。八旗兴业银行为官商合办,但以商办规则办理。开业之初,拟筹股本库平足银100万两,分为1万股,每股100两,奉天旗务处认购5千股,其余由个人认购。为筹集股本,奉天旗务处及商股代表在《盛京时报》上连续刊登广告,声明八旗兴业银行为一般性殖业银行,无论旗人还是汉人,均可认购股份。应当说,八旗兴业的兴办,为旗人自救及旗人兴办实业,是有一定的帮助的。但随着满清的覆灭,八旗兴业银行也就无疾而终了。
另据记载,奉天兴业银行是在东三省总督锡良的倡议下创办的,最初设想是为了救济贫穷潦倒的八旗子弟。荆有岩在《东三省官银号》(《辽宁文史资料》第12辑)一文中说:“一九一零年十二月东三省总督锡良请准放内务府庄园官地,可筹得二十万两,用以办八旗兴业银行”。
奉天农业银行的“商办之路”
宣统年间,奉天南部地区遭受水灾,尤其是新民、锦州、辽中、台安、开原、盘山等地受灾尤重。《兰州学刊》曾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题为《1910年奉天新民府水灾与救济--以〈盛京时报〉为中心的考察》,对那场水灾的严重性进行了考察。水灾发生后,官府及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劝募及赈济活动。而奉天农业银行的开办,便与此次赈灾有关。因为劝募和赈济活动均需有资金流动,故而有办银行的必要。1912年(民国元年),有关方面在奉天省城设立了奉天农业银行,并在上述受灾6县设立支行,办理赈灾等业务。为了方便办理,并且扩大银行业务,奉天农业银行又在天津、上海及奉天省内各地相继办了多处支行,办理汇兑等银行业务。
1913年,奉天省议会决定将奉天农业银行改为奉天兴业银行,资本增为130万元。《东北大事记》记载,1912年4月22日,官督商办的奉天农业银行成立,额定股本奉小洋一百万元,次年七月改为奉天兴业银行。开业之初,即1913年7月,奉天兴业银行原拟以40万元的准备金,发行纸币80万元,谁知竟一发而不可收,一直发了150多万。
至1914年5月27日,奉天兴业银行募得官股55万元,商股53万元。后来官股增到70万元,商股60万元。据记载,至1914年12月20日,奉天兴业银行共发行小洋票690万元。但这期间,奉天财政司又将官股全部调回,更使得准备金严重不足,信用破产,银行业务难以为继。
因为奉天兴业银行的资本较低,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又系官督商办,而有急功近利的迹象;在贷款方面也有失误,而银行经办人又欲以“加大纸币发行力度”来增加赢利,使得信用一落千丈,北京政府又要求收回纸币,给持币人“一个交待”,因而,奉天兴业银行不得不于1916年10月31日“停业整顿”。
1917年4月,奉天兴业银行的商股由官府收购,整个银行亦转为官办,这可能就是美国人在前两年时所玩的“国有化救市措施”吧。
此起彼伏的挤兑风潮
在我国古代,需要以银为主要货币,但最早的银币却来自于国外。早些年,凡是来自于外国的,习惯上加一“洋”字,外国人铸造的银币,自然也是如此,称“洋钱”。当时还有个习惯叫法,即以元为单位的大银币称大洋,而以角为单位的辅币的小洋,我们通常所说的奉大洋、奉小洋即来源于此。
奉小洋票以现银为本位,清光绪32年开始发行,初为无限制兑现,先后共发行2290余万元,至1918年开始焚毁,1923年告竣。因为以奉小洋兑换现洋,再熔成银块即可获利,因为挤兑之风屡禁不止。
张作霖统治前后,奉天大致发生四次挤兑风潮,而奉天兴业银行曾牵涉其中。
1905年,赵尔巽任盛京将军。期间,奉天官银号(后改为东三省官银号)发行了一角、二角、五角等三种面额小银行兑换券,俗称奉小洋。起初,奉小洋可无限制兑现,即凭兑换券就可以从银行如数兑取小银元。1911年,赵尔巽再任东三省总督,此时,因为币值不稳、奸商投机,更加之日人操纵,奉小洋的信用已江河日下,危如累卵。因为日本商人拒收奉小洋,赵尔巽被迫与三井洋行“谈判”,商定九条协议,将价值721933.685两的房产契据,由东三省官银号转入三井洋行作为“担保”,直至“市面平稳纸币畅通无阻”之时方可收回抵押物,这样,日商才勉强地同意收受奉小洋,原有奉小洋也暂不兑现。直到1912年,东三省官银号才收回抵押物,算是平息了这场风波。不过,以一国地方政府,竟屈尊向另一国商人提供“担保”,无论如何也是屈辱的,这也算是那个时候的“时代特色”罢。
此后,奉天当局开始对奉小洋的兑现加以限制。民国成立后,交通银行立即发行小洋票50万元,用以收回清代发行的旧纸币。1913年,东三省官银号又发行50角和100角的小洋票。但因为小洋票仍有漏洞可钻,因而挤兑风潮再度发生。1914年4月17日,50多名日本人成群结队地跑到官银号等银行强行兑换,且数额十分庞大,难以应负。后经奉天商会出面斡旋,并答应在5日内给予兑换50万元,日本人才肯罢休。对于奉天当局来说,这不过是“花钱免灾”,但其结果却是致命的,挤兑风潮使得币值不稳,银元票与现银之间的差价日益明显,如1914年10月6日,1028元银元票才能兑换1000元银元。有鉴于此,财政部对东三省官银号加强监管,要求逐日报告兑换行情。
1916年1月4日,《中国银行报》报道,某些日本人勾结奸商,在奉天、营口两地掀起挤兑风潮,在1月3日内竟兑出银元200万。而挤兑风潮就如同“超级病毒”一样,在人群中迅速蔓延,并波及东北各地,据《银州文史资料》第六辑记载,当时每天兑出的银元都在70余万,这使得奉小洋失信于民,奉天当局苦不堪言。
痛下杀手,张作霖狠煞“挤兑”之风
1916年4月22日,张作霖就任盛武将军,督理奉天军务。6月6日,段祺瑞政府发布命令,改“××将军”为督军,巡按使为省长。这样,张作霖也就成了奉天督军,兼任省长,军政大权为其一人所有,为其成为东北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张作霖上任伊始,却面临着这么一个乱摊子,也着实让人为他捏了一把汗。
但张作霖并没有退缩,他在王永江、刘尚清等人的帮助下,开始对奉天财政加以整理。8月4日,张作霖发布训令,宣布奉天货币以大洋为本位。8月18日,奉天总商会与日本商业会议所经这艰难交涉,达成协议,约定“奉天六行号发行的小洋票,以大银元、日本金票、正金钞票和卢布换之,但卢布一种,非经兑换者同意,不得强行搭付。”同时还商定每日兑现以8万元为限,这些举措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挤兑风潮的恶性蔓延。
这年12月30日,东三省官银号开始发行“一二汇兑券”,即每元兑换12角小洋票的大洋票,用以回收小洋票。而在此前,张作霖还从朝鲜银行奉天办事处借款300万金票,作为准备金。这样,总算把1916年的东北金融风暴缓和下来了。
其实,张作霖对于经济的治理,是有着相当的道行和决心的。时下,人们多赞誉王永江理财有方,但若无张作霖的理解和支持,再好的理财方针也无从实施,这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就张作霖早期来看,他对于东三省金融的治理与整顿,确实很有效果。比如张作霖初掌奉天时,市面上钞票种类繁多,名目各异;再加“日本浪人”恶意挤兑,令人十分头疼。当时,有一批不务正业的日本浪人专门拿着奉小洋到银行兑换现小洋,使银行穷于应付。韦锡九称:“由于当时须通过东汇(日金)把款调到津、沪,再由津、沪运回现小洋到沈,作为兑换的准备金,但因如此周折运现,缓不济急,不得不由当地把日人兑去的现小洋用高价收回”,而如此“高价收回”,更助长了日本浪人的挤兑热情。当然,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在挤兑风潮中,也有中国投机者的身影。奉天兴业银行的经理刘鸣岐,就私下勾结几家钱号收购现小洋,再行倒卖。后来,张作霖为制止这种挤兑风潮,断然出手,“借用”刘鸣岐的脑袋,才使挤兑风潮有所缓和。
“刘鸣岐事件”真相
话说回来,张作霖虽有治理金融的决心,但他本人也不见得如何清白。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照此而言,重利之下,便必有蠢货了。别人不提,就是张作霖本人,也曾玩过投机倒把的勾当。当初,帝俄华俄道胜银行发行的“羌贴”比现大洋价格稍高。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沙俄财力日蹙,无力兑现,导致羌贴大幅贬值。不过,大多数中国人以为俄国强大,即使战败,也可能像日俄战争那样“全身而退”,不致亡国,遂大量买存羌贴,这些人以为,战争结束后,羌贴必然能恢复原价。据王瑞之(曾任奉天高等法院推事、安东县知事等职)所写的《张作霖统治时期的东北金融概略》记载,张作霖曾让奉天兴业银行为他买了200万元。不料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没结束,便传来“十月革命”胜利的消息。结果,华俄道胜银行倒闭,羌贴成了废纸,投资羌贴的人血本无归,这就是当时所称的“受羌(枪)伤”。如果王瑞之的记载属实,那么,张作霖本人就是受过“羌伤”的人。
事实上,1916年的挤兑风潮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有密切关系。由于欧洲国家大都采用金本位,而亚洲国家大都采用银本位,所以欧洲国家到亚洲来买战略物资,就必须卖金买银才行。这样一来,便出现了金价大跌而银价大涨的局面。如果将小银元熔化成块,换取黄金,便可获利。于是,满铁附属地的日本人勾结中国钱商,每天拿几万元到奉天的银号兑换小银元,以求暴利。有资料记载,如此兑换,每万元即可获利五六百元。
原来,奉小洋票是十足兑现的纸币,流通本无阻碍。但挤兑行为与货币流通有着本质区别,中国钱商虽知有利可图,毕竟还有些顾忌。但是日本人就不管这些了,破坏我国的金融体系,原本就是他们的“使命”之一。有些无业日本人,干脆干起了“黄牛党”的营生。东三省官银号的店面里,经常有日本人挤兑。据称,光是日本人的挤兑,每天就不下四五万元。1916年8月,挤兑数额则达到七八万元。因为银价不稳,加之挤兑成风,东三省官银号损失惨重,据曾任东三省财政厅长的荆有岩回忆,仅东三省官银号,每日就有“八九万元亏损”。
张作霖深感金融紊乱,贻害无穷,便派外交顾问于冲汉会晤日本驻奉天总领事落合谦太郞。于冲汉说:“在奉天有些贵国人太给你们强大的日本帝国丢脸了,他们不务正业,专去官银号和兴业银行兑换小洋,再化成银块贩卖,从中取得一点微薄的利钱。此事不但伤及贵国体面,而且贻笑国际列强,张作霖阁下本想直接向贵总领事提出取缔这种不法日本人的交涉,怕损及贵国的体面,所以派我来同你协商,拿出一个即不损伤贵国体面,又顾及贵国商民利益和不妨害中国整顿金融的办法。”(《辽宁文史资料》第12辑,57页)
1916年5月,张作霖命令奉天总商会会长杨玉泉会同各银号与日本商业会议所交涉,总算达成了如下一些条款:
1、中国、交通、官银号、兴业银行、殖边银行、黑龙江官银号等六家,每一周内,合出现洋24万元,交由银行团(后改为银行公会)代行兑换。
2、兑换时间为每天下午一时起至三时止。
3、兑换期限自6月12日起至8月11日止。
另外还商定,兑换之前,应经日本商业会议所审验现款,再经日本总领事发给许可证,方可到银行团兑换。但这一规定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为在日本人的要求下,又加了一条:“不满百元之款,仍赴各银行号兑换”,这就给下作的日本人留下了可乘之机,他们拿着99元到各银行兑换,一出动就是数百人,有时一天便兑现20余万元。于是再与日本商业会议所交涉,规定每日兑换不得超过6万元。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挤兑风潮仍然愈演愈烈,令各银号难于应付,苦不堪言。张作霖感到,若刹不住这股歪风,那么他督军的位子可能就坐不牢,也会遭人耻笑。于是,张作霖决定采取非常手段,杀一儆百。我们也可以从另一角度理解,那就是张作霖本人遭受重大损失,致使他决心痛下杀手。那么,张作霖受了什么损失?原来,他私人所有的钱号庆畲祥破产了。
为了向奉天人民有个交待,也可能是为了向自己有个交待,张作霖决定追查到底。他首先找来兴业银行行长兼庆畲祥钱号经理杨玉泉(名占山),要求杨玉泉交待清楚,好好的钱庄为什么说黄就黄了。但杨玉泉吞吞吐吐,不肯吐露实情。张作霖更加愤怒,下令将杨玉泉关押起来,另派熟悉账薄的人员前去查帐,按现在说法就是审计。查帐的结果,发现兴业银行副行长刘鸣岐伙同兴业银行稽查员阎廷瑞盗用庆畲祥钱号库款,参与挤兑风潮。据记载,庆畲祥虽然黄了,但刘鸣岐个人却没受一点损失,反而赚了十几万元。继续追查,发现阎廷瑞的情节也十分恶劣,他虽是兴业银行稽查员,却又在瑞昌恒钱庄投入投本5000元,而在挤兑风潮中,瑞昌恒钱庄执事吕兴瑞和瑞昌恒金店执事黄献廷也参与其中。此外,蓬莱洋行的执事齐瑞和库管解中道等二人也有贩运现洋、投机倒把等行为。
事情查清后,张作霖找来官银号总办刘尚清,商议处理办法。结果,张作霖和刘尚清都有“治乱世,用重典”的想法,决定对刘鸣岐等5人执行枪决。据王瑞之回忆,在枪决刘鸣岐之前,刘尚清曾与他谈过此事。王瑞之主张由法院审理,但刘尚清不以为然,说“法官拘守律条,恐涉宽纵”。结果,刘鸣岐等人未经审判,便挨了枪子。
应当说,张作霖采取非常手段,处决害群之马刘鸣岐等人,对于扼制挤兑风潮,是有一定的作用的,此举也确实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但此案的处理,却并不能服众。事实上,当时便有报纸抨击张作霖的这一做法,称其“一案两办”“目中无法”。因为他只枪毙了刘鸣岐、黄献廷、吕兴瑞、齐瑞、解中道等5人,而与本案大有牵连的杨玉泉和阎廷瑞却逃过一劫。按说,杨玉泉身为兴业银行行长,又兼庆畲祥钱号的经理,对于挤兑风潮和庆畲祥钱号的倒闭,均难逃干系。但同一个案子,有的被毙而不审,有的审而不毙,如此一案而办,难免会遭来物议,也难怪刘鸣岐等人要大喊冤枉了。
据王瑞之回忆,当时他刚由书记官长升任刑庭推事,杨玉泉和阎廷瑞等人便是由他审理的。在审讯中,又发现阎廷瑞在任蒙荒局副局长时,有接受达尔罕王5000元贿赂的嫌疑。但审判结果却相对较轻,杨玉泉“免刑”,只判令赔偿庆畲祥的损失30余万元。结果又没有赔足,查抄杨玉泉的家产,所得不及半数。因为杨玉泉是商会会长,便有几家商董帮忙凑了一些,具体数额不得而知,反正,张作霖答应释放杨玉泉。至于阎廷瑞,也只不过判了9年徒刑。另外,兴业银行柜伙王殿臣、刘亚周、刘福忱、孙进仁、王月亭等5人,也在警务处被关押多日,后经处长王永江讯问,查明他们与“兑现事并无主动关系,乃请准开释”。张作霖所采取的非常手段就这样虎头蛇尾地划上了句号。
奉天兴业银行的合并
第一次直奉战争,张作霖败退东北,徐世昌运用大总统权力,免去张作霖东三省巡阅使等本兼各职。为报一箭之仇,更为入主中原,张作霖自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励精图治,一方面整军经武,另一方面整理财政。
财政方面,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将奉天兴业银行和东三省银行并入东三省官银号。这样做的好处是多方面的,原来,这三家银行均属奉省官营,但各自独立,显然不利于银行信用的构建,在业务上也经常撞车。而从财政统一的角度来讲,三行亦有合并的必要。就现代银行体系而言,亦要求有一个且只能有一个“中央银行”来发行货币,主导货币信用。就此而言,三行合并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而且,对于奉天兴业银行和东三省银行来说,在经营方面也恰恰遇到了一些麻烦。先说奉天兴业银行,曾发行四厘债券2000万元,每年光是利息就需要付出80万元;东三省银行原定发行大洋券1500万元,但发至970万元时,就开始贬值,持券人纷纷要求兑现,若继续发行,极有可能出现挤兑风潮,后果不堪设想。这也说明,这两家银行较东三省官银号来说,其信用略逊一畴,若合而为一,即可增加其信用度,每年又可节省经费80万元。(《辽宁文史资料》第12辑,59页)
那么,三行又是如何合并的呢?首先,由官银号发行汇兑券4000万元,将奉天兴业银行发行的2000万债券和东三省银行发行的970万大洋券尽数收回;同时将奉天兴业银行和东三省银行的财产归于官银号;以后,东三省的货币发行由官银号行使,并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协商发行额度。三行正式合并日期为1924年7月1日。
三行合并后,发行奉大洋1000万元,哈大洋1300万元(哈大洋每元折合现大洋0.822元),另有大洋券350万元。
三行合并后,不仅弥补了前述不足,在业务上也一度蒸蒸日上。不难想见,第一次直奉战争后,张作霖“扩军备战”,至1924年9月,东北陆军总兵力达到25万,甚至还组建了海军和空军,此外,东三省兵工厂的规模亦极度扩张,若无财力支持,是绝对办不到的。荆有岩就认为:“东三省官银号所发行之纸币,成为军阀发动内战之原动力”。笔者以为,此言有一定道理。有资料记载,在两次直奉战争之间的那两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应当是奉系军阀最有“朝气”的日子,相应的,东三省官银号的奉大洋票也十分坚挺,等到打了胜仗,反而应了盛极而衰的老话,开始走下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