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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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市民签约家庭医生,其目的是为了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从这一点来看,签约只是一种形式,而在市民有需要时,家庭医生能不能真正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医”,切实为市民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服务,才是问题的关键。
此前有媒体披露,在全国率先试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贵州省贵阳市,虽然当地社区医院与居民签订了服务协议,收取了签约服务费,做出了要将坐诊改为行诊,为签约市民提供上门出诊、上门护理等服务的承诺。但在现实中,当市民要求签约医生上门出诊时,绝大部分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以人手不够、风险太大为由而拒绝,使家庭医生徒具其名,签约服务“只签约不履约”,令市民颇为不满。
如此看来,要让市民真正地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既要关注市民“签约”的数量,更要重视医生“履约”的质量。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房屋设施、医疗设备、人才队伍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建立并完善签约服务的利益分配机制,实行家庭医生的收入与签约服务质量挂钩,对上门服务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在收入分配上有所倾斜,通过绩效奖励、专项津贴等多种途径,提高家庭医生及其服务团队的收入待遇,以此来调动家庭医生的履职积极性,使其成为市民健康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