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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了2018年年度数据。
2018年,全市实缴公积金职工378.25万人,同比增长10.31%,居全省首位。
新开户职工81.36万人,净增缴存职工16.52万人。
归集公积金444.34亿元,同比增长15.53%,归集金额占全省1/4。
2018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笔数、金额继续领跑全省,历年提取金额突破1800亿元大关。
壹
【缴存篇】
新开户单位20051家,实缴单位91649家,净增单位 19150家
新开户职工 81.36万人,实缴职工378.25万人,净增职工16.52 万人
缴存总额2679.64 亿元,缴存余额853.19亿元,年缴存额444.34亿元
2018年实缴单位按单位性质分类
2018年实缴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
从缴存单位来看,非公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占比达91.89%。
从缴存职工来看,非公单位实缴人数高达86.29%,比去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非公群体为公积金缴存主体,占比上升明显。
2018年新开户职工按单位性质分类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2%,国有企业占1.59%,城镇集体企业占0.46%,外商投资企业占41.0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7%,其他占1.32%。
中、低收入占98.09%,高收入占1.91 %。
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最高缴存基数: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900元。
最低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即2020元。
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各8%~12%
缴存比例调整: 2018年6月21日出台《关于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房金规〔2018〕4号),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贰
【提取篇】
提取额持续增长
2018年,提取额319.69亿元,同比增长10.57%;占当年缴存额的71.95%,比上年减少1.9个百分点。
2018年末,提取总额1826.46亿元,同比增长21.22%,苏州成为省内首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突破1800亿大关的城市。
提取以“住房消费”为主
数据显示,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为主。
☞ 住房消费提取占85.89%,其中: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4%;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42%;
③租赁住房占1.53%。
☞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11%,其中:
①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17%;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2%;
③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5.62%;
④其他占2.30%。
提取政策规范统一
2018年统一了还贷提取留存金额,对办理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资料来源:苏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