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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工合同吗?
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就没问题了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或者违纪违规就能被辞退?
……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往会遇上以上问题,但作为弱势的一方,如何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呢?别急,让小编来为您一一解答,并附上常用劳动关系解除实用小手册~
故事1
小李:总经理,您找我有事儿?
总经理:小李啊,我们的劳动关系就此解除。
小李:啊?为什么?这上面都没写理由。
总经理:我是雇佣方,想解除就解除,不需要理由吧!
小李:你不说理由,我有权不走!
故事2
杨某:刘总,您找我?
刘总:我们公司现在经营困难,为了我们双方更好发展,公司希望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公司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你8000元经济补偿,不知你的想法如何?
杨某:嗯,好的。
刘总:财务打了8000元经济补偿,你应该已经收到了吧?那么从今天起你和我们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 ……
一个月后,杨某提起仲裁,称该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解除”实用小手册
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以上相关问题外,我们往往会遇上其他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事项,在此,这里列举一些常见情形,为您提供参考~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解除: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