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金融新闻 > 法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后即生效,不可随意撤回!-解除

法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后即生效,不可随意撤回!-解除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金融新闻

最新资讯《法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后即生效,不可随意撤回!-解除》主要内容是解除,案情介绍2011年10月1日,陈某进入某服装公司工作,2017年2月4日某服装公司发出通知,称效益不好不再聘用陈某。,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案情介绍

2011年10月1日,陈某进入某服装公司工作,2017年2月4日某服装公司发出通知,称效益不好不再聘用陈某。陈某收到通知后即不再到公司上班。同年2月13日,某服装公司又给陈某邮寄通知,称因办公人员失误,取消先前的解除通知,要求陈某尽快上班。后再次通知陈某于3月15日前到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续签劳动合同,否则视为陈某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聘用。陈某认为某服装公司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2017年2月4日某服装公司出具的《通知》明确了解聘事由且送达至陈某,解聘行为已成立。虽然其后某服装公司要求陈某继续上班、续签劳动合同,但未得到陈某认可。遂认定某服装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应向陈某支付赔偿金110000元。

律师评析

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有合法依据,遵守合法程序。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决定,在送达劳动者后立即生效,用人单位撤回决定需经劳动者同意,否则应对违法解聘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上述案件中,劳动者基于各种原因,申请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但实务中,也有劳动者基于其他因素(例如孕期女员工可能会基于产假的考虑),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一旦如此申请,单位再主动“认错”,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可能恢复了。

所以,不管是劳动者还是单位,在面对不同情况,基于不同考虑,应当采取不同的仲裁(诉讼)策略,否则,不仅不能及时止损,还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