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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很多购房者的首选,因为它相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会有一定的优惠。
说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许很多人已经有所了解,但是也可能还有一部分人仍有困惑,比如异地公积金如何提取、买房前提取了公积金,会影响贷款申请吗、个人如何缴纳公积金、主借款人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该如何操作......
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提炼了一些有关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的问题和回答。
公积金贷款问题
Q
补缴公积金后,在申请贷款时是否视作连续缴存?
职工近6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新老单位劳动关系衔接连续,且新单位已办妥缴存登记并补缴的,提供劳动合同(进编表、调令)等有效证明材料,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存,补缴月份不超过3个月。
职工近6个月内因非工作调动原因发生补缴,补缴系单位原因造成的,提供劳动合同(进编表、调令)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中心核实社保缴存情况后,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存, 补缴月份不超过3个月。
Q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
中心组合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提供借款担保合同原件:
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另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Q
购房人的父母或配偶也能办理按月转账吗?
可以,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办理按月转账业务,但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Q
贷款条件中,“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是指什么?
“正常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公积金账户状态未停缴;“足额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且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
Q
可贷额度就是最终能获批的贷款金额吗?
不是,具体获批贷款金额是根据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借款人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家庭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后等因素后确定的。
Q
公积金申请贷款时,个人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乘以还款能力系数扣除家庭其它贷款月还款额的余额。家庭月收入为职工或与其房产共有权人的收入总和,还款能力系数按50%确定。
Q
买房前提取了公积金,会影响贷款申请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是两个不同的业务!提取公积金后,符合贷款条件的依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是,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是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的,若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影响到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Q
账户处于停缴状态,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账户处于停缴(封存)状态是不可以申请贷款的。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停缴状态,表明缴存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条件。
如果账户恢复正常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Q
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选择提前结清还款,也可以选择提前部分还款。
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委贷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款相关手续,并存足提前还款本息额,经受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的,填写并确认《提前还款申请受理单》。
因扣款日或月末结算日(合同约定扣款日及后1个工作日、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限制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预约,由受理人员填写《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变更业务预约受理单》,委贷银行于预约日当天完成正式受理登记。
结清材料
借款人申请提前结清的,可选择到委贷银行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结清材料。选择结清材料邮寄送达服务的,由主借款人填写《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材料邮寄申请书》,并签字确认,公积金中心在贷款结清后的5个工作日内寄送结清材料。
Q
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是如何划转的?
①属期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属现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单位指定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
②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③申请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
Q
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主借款人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调整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想要增加、减少共有权人或变更主借款人,如何操作?
申请条件
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的;
抵押物的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提出申请
原借款人和抵押人及申请变更后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方应作为申请人共同向中心委贷银行提出特殊变更申请;
提供材料
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的,应提供申请人各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变更后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或离婚证(另需提供离婚协议书证明抵押物的归属)或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受理审批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特殊变更申请审批表》并共同签字确认。申请资料齐全、正确,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受理人员受理变更申请,并提交审批。
Q
我最近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却被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是为什么啊?
可以申请两次,但第二次申请要在第一次贷款已结清的前提下!职工名下拥有一条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提取公积金相关疑问
Q
还贷期间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纯公积金贷款职工: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市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组合贷款合同、商业部分还贷明细办理提取业务。
Q
提起住房公积金,多数人想到的是购买房子时派上用场。除了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之外,符合哪些条件也能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停缴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离休、退休(退职)的;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出国、出境定居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Q
职工老李的女儿近期准备买房,他想提取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帮女儿还房贷。由于自己和爱人名下已有多套住房,这次女儿购买的房子只准备写她一个人名字。没有老李名字的房产,可以提取他账户上的公积金吗?
可以的。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还贷提取需要的材料之外,还另需提供:
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薄、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②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缴存凭证(缴存地为杭州、浙江省直的可免资料)或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
Q
一次性付款购房怎么提?
首付提取和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可在线上渠道自己提取……
异地公积金相关问题
Q
我现在户籍已转到杭州,但是购房当时户籍还在老家,请问这种情况符合在户籍地购房的条件吗?
购房当时为非户籍地,后将户籍转入购房地;或当时为在户籍地购房,后将户籍转出,均可以提取公积金!
Q
异地缴存职工向杭州中心申请贷款吗?
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Q
足什么条件后,可将异地中心住房公积金转入杭州中心?
职工(包含已缴存在我中心的港澳台职工、海外高层次人才、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在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可向中心申请将在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中心。
Q
回家乡工作后,我的公积金怎么办?
如果您与杭州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封存账户已经满半年,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问题
Q
住房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要求是什么?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按照本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3、在本市正常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
需由个人缴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户籍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杭州市近一年城镇基本养老金缴费证明(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缴存方式
个人缴存者支付宝代扣代缴。
Q
一人多个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杭州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以正常缴存的账户为准,其它停缴的账户,之前缴存的公积金会保存在账户内,可在需要时进行提取。
Q
单位能随意变动缴存基数吗?
不能。
因为工资基数是按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当年工资增减要到次年年度调整才能变动缴存基数。所以除了年度调整期间,单位不能随意变动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