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金融新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向公司关联公司北京科益虹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益虹源”)销售仪器设备,预计关联销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关联关系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鉴于国科控股直接持有科益虹源19%的股权,且东方科仪控股董事王琪先生亦担任科益虹源的董事,科益虹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北京科益虹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梅东滨
(2)出资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10号楼二层201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
■
(7)最近一期(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科控股直接持有科益虹源19%的股权,且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董事王琪先生亦担任科益虹源的董事,科益虹源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科益虹源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资产均处于较高水平,有能力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合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仪器设备,该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方中科2018年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东方中科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