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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在我们的社保福利里面
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以对于养老金,
政府也在一直不停的进行完善,
力求能够给我们越来越好的保障。
11月28日上午,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
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进行了全面解读。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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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经山西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四项原则,即:普惠性原则、激励约束有效原则、筹资权责清晰原则和保障水平适度原则。
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1、完善待遇确定机制。
2、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3、建立个人缴费档次调整机制。
4、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
5、特殊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
6、鼓励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7、资金来源。
8、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下面这些都是新变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三部分构成,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实施意见》规定,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发5元基础养老金,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参保群体的关爱;
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每多缴费一年,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从待遇“出口端”激励个人长期缴费。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投资收益等构成,缴费、补助、补贴、投资收益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越高,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能力越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
及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如何调整?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008年开展试点初期的30元,经过中央和我省五次调整提高,达到了现在的每人每月103元。
另外,有69个县(市、区)在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上自行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最高的太原市迎泽区和晋源区达到了193元。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些变化关系到每个山西人!
记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身边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