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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16-006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0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12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2016年度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人民币壹拾肆亿元),在年度担保最高限额内,公司可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其中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所属公司担保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担保期限为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为方便日常业务使用,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将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所属公司担保的截止期限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担保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3)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等值人民币14亿元维持不变,公司可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16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为本公告附件中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本公司为本公告附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须提交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有效期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1)对本公告附件中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担保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对本公告附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期限为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公司对本公告附件中两家非全资子公司PT. COSL Indo及PT. COSL Drilling Indo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143.73亿元(含本次担保额),实际发生担保额约为人民币132.83亿元(含本次担保额)。上述担保总额及实际发生担保额分别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0.69%和28.3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美元(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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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除“深圳中海油服深水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的币种为人民币外,其余均为美元。
注2:COSL MIDDLE EAST FZE-Iraq Branch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已并入COSL MIDDLE EAST FZE,其无相关财务数据。
注3:COSL DRILLING SUPERIOR PTE. LTD.、COSL DRILLING BOSS PTE. LTD.及COSL DRILLING SEEKER PTE. LTD.为休眠公司,无相关财务数据。
注4:Far East Oilfield Services LLC为新成立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无财务数据。
注5:深圳中海油服深水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吴秋云,其余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