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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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声明称,其位于于洪区新岭南路41号(2-9-2)、于洪区沙岭路66-4号(1-3-2)、沈河区沈水东路354-1号(1-16-2)、浑南区高科路26-18号(1-21-1)以及大东区轩兴四路20-2号(2-13-2)的他项权利证均已确认丢失,特声明作废,证号分别为0212090434、0213145216、0224896、0262744和00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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