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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 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工科技投资公司购买国家科技部、湖北省引导基金持有东湖华科基金全部份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华工投资与科技部、省引导基金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以自有资金5,231万元,其中 3,213万元受让科技部持有的武汉东湖华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东湖华科基金”或“基金”)全部份额17.44%;2,000万元受让省引导基金持有的东湖华科基金全部份额10.86%。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1,980.17万元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管理实施。
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湖北省政府于2008年设立的第一支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是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代表和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东湖华科基金是由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于2014年12月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设立规模为1.8423亿元,其中,可投资金1.61亿元。基金出资方包含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武汉市战略新兴基金三级引导基金及部分社会资本。基金由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根据华工投资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作为引导基金参股本金退出的承诺回购人。以合伙企业完成约定投资为前提,在引导基金参股出资6年内,如管理中心要求,承诺回购人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一次性按照下述价格购买价值3,213万元、2,000万元的引导基金股权,引导基金前4年内的退出价格按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计算;第5、6年的退出价格按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本金)及从第5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科技部首次对东湖华科基金出资3,213万元(股权比例为17.44%)将于2019年4月21日满四年,省引导基金首次对东湖华科基金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86%)将于2019年3月13日满四年。
东湖华科基金投出项目共计 17个,完成了全部投资计划,基金的运行策略为保留预期收益较高的项目,及时清理可能存在风险的项目。
目前,除持有计划保留的7个项目之外(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71%、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6.88%、武汉优炜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86%、湖北迈睿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6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4%、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持股1.74%、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44%),其他10个项目均启动退出程序,其中已完全退出项目有7个。
四、该项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增持基金份额履行了与科技部、省引导基金的协议约定;同时,东湖华科基金运营情况良好,增持基金份额可为华工投资带来可观的收益。
华工投资对东湖华科基金的股权受让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本项投资完成后,华工投资在基金中持有约为39%的基金份额,未来将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取得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基金留存项目长光华芯、华日精密激光和江苏多维,与华工科技的激光和传感器产业板块存在良好的战略协同关系,华工投资进一步增持基金份额,有利于与相关公司保持紧密互动。同时,东湖华科基金是华工科技在智能制造方向,尤其是光电产业等新兴领域,进行的一次较为成功的投资探索。本次股权受让增持基金权益,有利于华工科技继续深入探究相关产业方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进一步扩展对所投项目的话语权,从而为华工科技延伸产业链增加了选择机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