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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大、资产质量不错的农商银行,总是雄心勃勃,有跨区域经营、实现“版图”扩张的愿望。
不过,随着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发布,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步伐,戛然而止。
这份《意见》明确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等。
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是否从此“冰封”?当然不是,政策只强调“原则上”,从来没有“一刀切”。而最近,广州农商银行跨区域投资控股潮州农商银行的做法,似乎探索了一个方向,或将成为下一步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的新选择。因为,广州农商银行投资控股潮州农商银行,至少透露出如下几个重要信息:
首先,投资控股异地农商银行,获得了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表明以这样的方式跨区域经营,是监管层希望、地方政府期待的。
广州农商银行战略投资控股潮州农商银行,获得了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的批准。这是《意见》出台后,首个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获批的案例,表明监管机构对广州农商银行这样的跨区域经营方式,持赞同态度。毫无疑问,这不应是仅限于广东省的个案和孤例。今后,但凡有农商银行选择此类跨区域经营方式,都会得到监管机构一视同仁的对待。
广州农商银行战略投资控股潮州农商银行,还获得了广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2017年底,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召开全省加快组建农商银行工作动员大会;广东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组建农商银行工作,争取在2018年底完成全部农商银行改制工作,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全面提升农合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做出更大贡献。此后,广东省农商银行改革动作不断。作为省会农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更是被寄予厚望,成为全省农金改革的弄潮儿。
其次,农商银行以投资控股方式跨区域经营,更可能只限于省内。
尽管广州农商银行早在2017年就一脚踏进了邻近省份湖南,通过战略控股株洲株江农商银行,将跨区域版图扩张到了湖南。不过,这一切毕竟发生在《意见》发布前,不能作为监管机构鼓励农商银行向其他省份扩张的佐证。此次广州农商银行战略投资控股潮州农商银行,显然是来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筹和协调。
农商银行投资控股省内其他农商银行,至少有这样几个好处:一是由省政府主导,操作起来比较便利,协调起来比较容易,沟通起来比较方便,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的成本也相对较低;二是省内农商银行彼此之间情况熟悉,家底清楚,有利于避免投资控股的盲目性,确保投资控股成功;三是可以选择与自身发展战略或跨区域经营战略更接近的农商银行进行投资控股,为日后的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再次,有利于主动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当前,农商银行两极分化现象比较突出。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资产质量好的农商银行,有的资产规模已过万亿,有的早已登陆资本市场,成为农商银行的排头兵和农信体系的先进生产力。同样,也有一些农商银行,资产质量不高,不良率攀升较快,内控不严,案件屡发,成为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
如何主动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破产清算,显然不是首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此前关于完善小法人退出机制的观点,首选方式应是兼并重组。他表示,“要探索完善小法人的退出机制。对高风险法人机构,不直接破产退出,要探索推广引入新股东或由其他法人进行兼并重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有生有死,有进有退’,必须要建立退出机制。但退出不是简单地破产,而是要靠其他好的机构兼并重组来实现。这样农村金融机构才有生机和活力。”显然,广州农商银行投资控股潮州农商银行,非常符合监管层意图和监管政策取向,这也是银保监会大力支持的根本原因。毕竟,潮州农商银行通过引资引智引制,可以彻底化解历史包袱,实现体制机制的历史性蜕变。通过“好的机构”投资控股包袱较重的机构,不仅能焕发农村金融机构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主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通过投资控股方式实现跨区域经营,还可以在不改变控股方名称的前提下,比如保留“潮州农商银行”的品牌,利用潮州农商银行在当地百姓中的认可和认知度,更好地推进广州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战略的实施。这不仅容易让潮州当地政府更容易接受,对控股方而言,也不失为一条稳步前行的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