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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同江市公证处原主任曹海军违规出具公证文书问题。曹海军在任同江市公证处主任、公证员期间,在受理、承办委托公证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实质审查时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致使群众对其出具的《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存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22日,曹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汤原县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朱志勇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问题。2017年3月16日,黑D50141、黑D88366营运客车未按批准的站点停靠、擅自站外揽客,经朱志勇决定,道路运输管理站对两台客车下发了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并予以行政强制暂扣,一周后予以解除。车主对暂扣车辆行为持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法制办认为县道路运输管理站采取证据登记保存不可取,属程序错误,并建议撤销行政处罚。道路运输管理站最终与车主达成和解,并赔偿经济损失1.9万元。2017年11月20日,朱志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曲波、科员原占国执法不规范、不严谨问题。2017年6月,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委托第三方抽检机构对抚远市场销售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时,发现一商户有3种产品质量不合格,曲波、原占国在没有核查该商户进货单、销售单、账本及对库存商品进行清点的情况下,直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罚款5016元、没收违法所得13089元”的处罚,因商户对销售不合格产品数量有异议,不服处罚,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曲波态度蛮横,违规执法,被商户录音并刻制成光碟实名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21日,曲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原占国受到批评教育。
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樊福成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6月7日,王某到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作人员樊福成在未一次性书面告知王某需要补齐全部材料的情况下,就给王某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王某不服行政裁决,诉讼到向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9月13日,向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樊福成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并撤消了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2018年5月17日,樊福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东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刘兵影响服务窗口形象问题。2018年1月30日,刘兵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期间睡觉,被市委作风巡查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27日,刘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富锦市二龙山镇永善村村委会主任赵丽艳在通村主路违规设卡收费问题。2016年7月18日,永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永善村村委会在永善村通村主路(通往建三江管局)上设卡收费一事。经调查核实永善村在该路段村内设卡收费3天,共收过道费6319元,票据未入村账管理。2018年5月29日,赵丽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桦川县东河乡九阳村村委会主任梁军违约失信借贷不还问题。2014年2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期间,梁军在东河乡信用社分别以9名村民名义贷款9笔142万元、用自家土地使用经营权抵押贷款1笔15万元,共计157万元用于自家包地支出,约定还款日期在2015年1月30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间,至今仍有本金145万余元、利息42万余元未还。2018年6月20日,梁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