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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疗纠纷频发,医患矛盾紧张,当然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预防纠纷,今天我们谈一下: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指医疗行为的诊疗活动要求患者知情,并征求患者同意。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情同意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医疗常规内容知情同意
(一)门诊病人、非手术住院病人诊疗方案确定时,接诊医生或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并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在门诊病历或记录在病程录中。
(二)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主要病情、重要的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已采取的医疗措施、需进一步的诊疗措施、医疗风险、重要或主要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及预后、患者本人或家属应注意的事项,让患方阅后签名,医师签名,日期等。 (门诊病历患者保存,不需签字)
2、手术知情同意
(一)手术前由主刀医师同患者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术前谈话,应详细交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危险性、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预后以及术前准备、防范措施等进行说明和解释,尤其对重大、疑难手术应预警告知可能造成的医疗技术损害。在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充分了解病情、风险和预后以及医师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后,由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和主刀医师共同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手术的,原则上应由外院专家同患方进行术前谈话,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本院医师)进行术前谈话。
(二)手术进行过程中若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或需改变手术方案,必须及时与患者家属解释说明,征求其意见;谈话内容必须在病历上有记载,并有患方代表签字,并应及时向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汇报。
(三)手术后经治医师就手术经过、术中所见、术中诊断、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可能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向患者或其家属交代清楚,谈话内容在术后首次病程录中记录,并让患方阅后签字。
3、麻醉知情同意
需麻醉的手术病人,在术前应由施麻醉者进行麻醉前谈话。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拟施麻醉名称及方式、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麻醉风险及防范措施等,让患方阅后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输血知情同意
经管医师在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的医学文书。
5、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
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损伤或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如组织活检、各种穿刺、各种内窥镜等检查和肿瘤化疗、放疗、介入治疗等)。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的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费用对患者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六、特殊情况知情同意
(一)对急诊、危重的患者拟实施抢救性的手术、有创检查、治疗、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时,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其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短时间内不能前来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室主任或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或总值班,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甲类传染病人和病源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疸病中的肝炭疸病人,应当予以隔离治疗。如果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的措施。其它国家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对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知情同意。
纠纷预防,医疗行为中,请严格遵循知情同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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