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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乐有一个小黄包,包里装着外公,外婆给的零花钱。每次出门溜达,小家伙总会带上小包,去买一些自己钟爱的零食或小玩意!
昨天凌乐在回家的路上,路过桥头时直奔小店,这小店也是快递代收点。当时我告诉凌乐有快递,他就记在心上了。
只是小孩进了小店,总想着买点零食,哪怕是一颗棒棒糖呢!凌乐也不例外,他发现了一种新包装的糖果,奥特曼!
凌乐最崇拜的英雄——奥特曼!小家伙拿了两包,问了价格“4元”,凌乐支付20元,我问他“找几元?”凌乐迅速回答“6元!”
我无奈的提醒凌乐,你付的是20元,凌乐呆滞,他反问“难道是0元?”老板在边上笑喷!
我制止了老板找钱的动作,严肃的告诉凌乐“你仔细算一下,是多少?”我想了下,继续说“你算出找多少,就让老板找你多少钱?”后面一句,我的本意是“你少算了,那就少拿”如,找15元,那就多给老板1元。
但是旁观的老板听到这句话,瞬间不淡定了,他连说“不行不行?”我一脸问号“为什么?”老板严肃的说“万一他说1000元,那我给他1000元?”
真正的一脸懵逼了,我很想给一张嫌弃脸,做减法,怎么可以减出1000?老板,你的逻辑思维也太强大了!
我只好又解释“孩子得出的差,只会越来越小;做减法,不会越减,差越大!”幸好凌乐很快给出“16元”,否则这尴尬的气氛会更浓烈!
最近一年级的孩子都在学习“人民币的运用和换算”,很多孩子都出现不认识“元,角,分”,三者之间的换算更是乱七八糟。
相同单位的运算,在练习多次后就能掌握;但出现不同单位的运算,孩子就很容易出现错误。可以说孩子太粗心,但追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现在的孩子几乎没有独立去购买过东西。
记得小时候,父母和爷爷奶奶,经常会给个几块钱,让我们去买烟,酒,糖,盐,当然还有经典的“打酱油”!每逢可以去买这些事物时,别提多开心了。因为爸爸妈妈们说过,剩下的零钱算是奖励!
还记得那时为了得到更多的零钱,买酒和烟时,会故意买便宜的;现在想来,真要感谢父亲对儿女的宽容和爱护,给50元,说好买中华的,到手的却是利群,嗯,这是我弟干过的事,哈哈哈,别说是我教的!
回忆过小时的美好时光,转到现在的孩子身上,上周有个妈妈特意问我“怎么才能让孩子理解钱币的换算?”我问她“你让他去买过零食吗?”妈妈回答“从来没有!”
我建议妈妈去超市或者去小店时,可以给孩子5-1元钱,让孩子自己去买想要的,自己计算应付金额和应找金额;只有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到生活中,孩子才会真正的理解“元,角,分”的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