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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3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2)。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于 16:00-17:00 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相关情
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7 年 7 月 13 日 16:00-17:00 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副
董事长兼总裁黄俞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园园女士,财务顾问代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
玉辉先生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
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投资者提问: 公司此次停牌时间已经接近三个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本次重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
业务指引》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按程序公告并申请复牌,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2、投资者提问:请问复牌后股价能涨吗?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股票价格受企业的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因素、市场资金
供求状况、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上市公司无法对公司股价趋势做出预测,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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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提问:此次申购莱士的价格,到底是以什么为定价基准,是二级市场价格,
还是评估价,莱士二级市场价格存在高估是客观事实,请问如何确定让双方股东,特别是
流通股东满意的价格?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同方股份本次收购上海莱士 29.9%股权拟采取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具体方案在进一步论证及完善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在符合
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公允地确定标的资产
的定价。
4、投资者提问:估价方式是哪些科学合理的方法?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拟采取的定价方式将确保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目前相关中介机构的工作正在紧密开展之中,
5、投资者提问:在例行审批的各个环节或部门,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是什么,是否存
在重组失败的可能,另,按照目前进度,9 月份能否出具体的重组方案?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本次交易需获得清华大学、教育部和财政部等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具体的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中,公司亦在
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尚未最终完成。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
组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与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均存在
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在相关
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按程序公告并申请复牌,敬请关注公
司后续相关公告。
6、投资者提问:请问同方花数百亿去购买一家主营业务收入 22 亿的公司 30%的股权,
将来靠什么给股东回报?回报前景怎么样?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本次重组是对公司“有进有退”的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
实。在发展现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对业务布局的调整,公司能够得以实现对于医疗
健康等新兴领域的逐步介入。通过布局血液制品行业,可以加强产业与学校的多学科互动,
依托清华大学在生命健康、医学、药学方面的科研资源,挖掘和推动协同效应的发挥。上
海莱士是国内血液制品行业的龙头企业,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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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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