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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专业研究文章在网上引发讨论。文章显示,美国《ADWEEK》在3月7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结果发现,在电视上减少投放将导致品牌销量下滑。这份报告随机抽取了15个在2013-2014年减少了电视广告投放的品牌进行分析显示,其中11个品牌的电视广告费用每少花1美元,他们的销售额就会减少3美元。
此番研究结果对电视广告的肯定,与CTR媒介智讯的研究发现有不谋而合之处。
电视广告,依旧撑起半边天
虽说互联网广告、数字广告势如破竹,繁荣生长。但综观整个市场,电视仍然占据着广告的重要份额。
从CTR媒介智讯《2016年广告主营销趋势调查报告》中可见广告主们对电视广告的不离不弃。在2013-2015年实际使用的媒介选择中,电视一直有着较高的被选择比例。即使在新媒体广告快速发展的2015年,依然有86%的广告主使用了电视。
而对2016年的媒介费用分配调查显示,电视媒体仍是广告主花费最高的重要媒体,被访企业中电视占整体营销预算的平均比例为37%,甚至高于PC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分配比例总和。
广告主的选择与他们对电视地位的认同密切相关。65%的被访企业认为,电视仍然是2016年最重要的媒体。这既说明电视在广告主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也反映出电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媒体市场的重要成员。
成熟品类,更爱电视广告
就像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也许并不是所有的广告主都认同CTR媒介智讯对电视的肯定。但在数据中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的事实——成熟品类更爱电视广告。
CTR媒介智讯《2016年广告主营销趋势调查报告》显示,快消品、医药类企业在2016年营销预算中分别将49%、54%的比例分配给了电视。
这种分配策略符合这两个行业的传播需求。快消品、药品都是广告市场中的相对成熟品类,纵使有品牌的新进与退出,但是品类的整体市场需求是稳定的,是消费者生活中不可缺少、必须购买的品类。鉴于此,这个行业的传播出发点,更多的是稳定品牌形象、稳定市场份额。
同样是基于这样的市场需求,这类行业也更多的是需要进行全国范围的营销传播。而电视拥有的高覆盖与高公信力,则成为这些行业广告主看重的因素。他们愿意使用电视广告进行全国辐射,也期待利用电视的公信力为品牌背书。
电视广告,利于品牌形象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不同类型的媒介在广告主的眼中,有不同的优势和作用。
电视相对于其他的媒体,在提升品牌形象方面的优势尤为明显。这与电视媒体的传播特性有关。音效与画面并存,而且可以与前后节目相呼应,能够快速攻占受众的注意力,进而为品牌联想提供了空间。人们可以因为一个创意、一句广告语、一帧画面,快速联想到某个品牌。
而电视独有的客厅媒体地位,也适用于家庭消费类产品的传播,更能引起需求型消费者和决策型消费者的共鸣。例如在春节期间,消费者更多的回归家庭,一些广告主在加大春节期间的电视广告投入,期待能够通过这一节点在全国范围形成品牌形象宣传。金星啤酒在2015年春节期间,省级卫视中仅选择了本地的河南卫视,而在2016年春节,增加了云南卫视、陕西卫视做更广的覆盖配合,力图进一步推广品牌。
总之,电视作为高品质的传播平台,见证了一批批品牌的形象树立过程,也帮助更多的品牌有效的维护了自身的品牌形象。
我们有理由相信,电视广告仍将是广告市场的中坚力量。当然,随着媒介生态的发展,电视媒体也必将融合新媒体因素,为广告主提供更好的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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