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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失信被执行人大曝光!
江西的小伙伴们!
和下面这些人或组织有经济来往时千万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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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勇
年龄:31
身份证号码:3624011984*****012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魏勇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金穗贷记卡透支款本金5992.07元,利息、滞纳金2424.87元,共计8416.94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魏勇负担。
周建朋
年龄:36
身份证号码:3624221979*****332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周建朋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金穗贷记卡透支款本金9933.4元,利息、滞纳金6701.14元,共计16634.54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6元,由被告周建朋负担。
张玉荣
年龄:29
身份证号码:3624011986*****537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张玉荣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金穗贷记卡透支款本金9940.10元,利息、滞纳金10600.96元,共计20541.06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4元,由被告张玉荣负担。
史芳学
年龄:64
身份证号码:3623211951*****517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归还申请人借款3万元
许理文
年龄:49
身份证号码:3624281966*****036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许理文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金穗贷记卡透支款本金9901.53元,利息、滞纳金16714.70元,共计26616.23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5元,由被告许理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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