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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贺泓源北京共享单车新规出台。
9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交通北京”公布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表示,此次新规出台,为鼓励共享自行车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北京交委方面还透露,正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上述两文件将于近期公布。其中,《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将对共享自行车车辆标准、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全面规范;《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将明确本市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要求、设置形式和设施标准。
此次新规内容也颇具亮点。北京交委交委明确,共享单车将进行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同时强调,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值得注意的是,为规范车辆投放秩序,《指导意见》还要求,企业要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地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北京这一新规或对在外地注册的运营企业带来影响,但对两大巨头影响有限。
经济观察网记者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发现,ofo(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摩拜(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均在北京海淀,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等各方责任,其中,区政府承担企业监管责任 ,企业承担经营与管理主体责任。同时,也对企业运营服务条件进行了明确,投放车辆应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指导意见》内容还包括:禁止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企业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用户身份信息等。
北京交委还透露,此次新规收到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建议152件共237条。在意见中,赞成达97%,主要是企业加强管理、承租人自律、停放区设置等方面;不赞成的仅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