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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8年3月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潘鑫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潘鑫军(主任委员)、金文忠、吴俊豪、许志明、杜卫华; 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潘鑫军(主任委员)、金文忠、李翔、夏晶寒、陶修明; 3、审计委员会:靳庆鲁(主任委员)、吴俊豪、许建国、徐国祥、尉安宁;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尉安宁(主任委员)、刘炜、陈斌、徐国祥、靳庆鲁。 刘炜先生和夏晶寒女士的任职自其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